2、按月計算明細科目,如應付賬款項目需根據相關明細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計算應付賬款和預付賬款。
3、根據對總分類賬和明細分類賬余額的分析計算,如果長期借款項目需要以長期借款總分類賬的余額為基礎,則長期借款科目的明細賬戶在壹年內到期,企業清償債務後不能獨立核算和填列長期借款余額。
4.資產負債表中的應收賬款等項目,應根據相關科目余額減去備抵科目余額填列,備抵科目應根據應收賬款凈額減去壞賬準備科目余額填列。
5、綜合應用上述方法填列資產負債表中的存貨,需要根據原材料庫存商品、委托加工材料、周轉材料在途等總帳科目的期末余額進行分析匯總,再減去存貨跌價準備科目的凈余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第壹條為了規範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加強經濟管理和財務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必須依照本法辦理會計事務。
第三條各單位必須依法設置會計賬簿,並保證會計賬簿的真實、完整。
第四條單位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第五條會計機構、會計人員應當依照本法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實施會計監督。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或者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其他會計資料,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本法規定行為的會計人員進行打擊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