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考試 - 收入定義和確認條件

收入定義和確認條件

收入的定義和確認條件如下:

收入是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的增加,與所有者投入的資本無關。

企業應當在客戶取得相關商品或服務的控制權時確認收入。

1.合同雙方已認可合同,並承諾履行各自的義務。

2.本合同規定了合同雙方在移交貨物或提供服務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3.合同中有與移交貨物相關的明確付款條款。

4.該合同具有商業本質,即該合同的履行將改變企業未來現金流量的風險、時間分布或金額。

5.企業因將商品轉讓給客戶而有權取得的對價很可能被收回。

收入會計

1,主營業務收入核算

主營業務收入科目用於核算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轉讓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產生的收入。在“主營業務收入”科目下,應按主營業務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這個賬戶應該沒有余額了。

2.提供勞務收入

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提供勞務收入。

(1)為勞務交易結果的可靠估計提供條件。

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即提供勞務收入的總額能夠合理地估計;

②相關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意味著全部勞動收入收回的可能性大於不收回的可能性;

(三)交易的完成進度能夠可靠確定,即交易的完成進度能夠合理估計;

(4)交易中已經發生和將要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即交易中已經發生和將要發生的成本能夠合理地估計。

(2)完工百分比的具體應用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據提供勞務交易的完工進度確認收入和費用的方法。

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將勞務收入總額乘以完工進度,扣除以前會計期間累計的勞務收入,確認當期勞務收入;同時,按照提供勞務的預計總成本乘以完工進度,扣除以前會計期間累計確認的人工成本後的金額,結轉至當期人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