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設《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三個科目。考試每門滿分100分,各科考試成績合格標準均以考試年度當年標準確定,壹般為60分及格。各科目每類試題每小題得分均在試卷中規定,評分均按試卷及標準答案和評分標準的規定執行。
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以二年為壹個周期,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二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擴展資料:
凡符合報名條件並申請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均由本人提出申請,單位核實,持學歷證書、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報名登記表”於規定期限內到當地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設置的報名地點報名。經審核合格後,發給準考證。
會計專業初級、中級資格考試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統壹印制,人事部、財政部印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證書全國範圍有效,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從獲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中擇優聘任。
百度百科——中級會計職稱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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