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財政中心工作,組織開展基層財政幹部培訓工作;組織開展農村財會人員財政支農政策培訓工作;開展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各地函校開展教育、培訓工作。
二、主要任務
(壹)協助相關司局,面向基層開展財政政策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各地函校對財政政策培訓需求進行調研和反饋。
(二)根據財政工作需要,組織開展基層財政幹部培訓工作。
(三)制定農村財會人員財政支農政策培訓規劃與計劃,組織開展培訓工作,並對各地培訓工作進行績效評估。
(四)承擔我部持證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發揮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央國家機關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定點單位作用,承擔有關部委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
(五)指導各地函校開展基層財政幹部培訓、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學歷教育等培訓工作。
(六)根據基層財政幹部培訓、農村財會人員財政支農政策培訓、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和各地函校學歷教育等培訓的需要,組織編寫相關教材,開展課題研究和師資培訓。
(七)完成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