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報名條件並申請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均應由本人提出申請,單位核實,持學歷證書、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報名登記表”於規定期限內到當地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設置的報名地點報名。經審核合格後,發給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中央和國務院各部門及其直屬單位的人員參加考試,實行屬地管理原則。
報名條件:
(壹)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和國會會計行政法規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