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核算在會計上簡單嗎?
整個成本計算步驟是從生產成本到成品的總成本和單位成本。成本核算程序壹般分為以下幾個步驟:1。生產費用審計。凡發生的生產費用,都要根據國家、上級主管部門和企業的有關制度和規定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制度和規定的費用,以及各種浪費和損失,要制止或追究經濟責任。2.確定成本計算對象和成本項目,設置產品成本明細賬。企業不同的生產類型對成本管理的要求不同,因此成本計算對象和成本項目也不同。應根據企業生產類型的特點和成本管理的要求,確定成本計算對象和成本項目,並根據確定的成本計算對象設置產品成本明細賬。3.分配要素成本。匯總各種要素成本,編制各種要素分配表,按用途分配到相關生產成本明細賬。直接材料、直接工資等能夠確認某壹成本計算對象消耗的直接費用,應直接記入“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科目及其相關的產品成本明細賬;某項費用不能確認的,應按底層或用途歸集和分配,分別記入“制造費用”、“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廢品損失”等綜合費用科目。4.分攤綜合費用。月末,將“制造費用”、“生產費用-輔助生產費用”、“廢品損失”等科目中記錄的綜合費用,按壹定的分配方法進行分配,記入“生產費用-基本生產費用”及相關產品成本明細賬。5.劃分產成品成本和在產品成本。通過要素費用和綜合費用的分配,已發生的生產費用全部歸集到“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科目和產品相關明細賬中。在沒有產品的情況下,產品成本明細賬中歸集的生產費用為產成品總成本;在現有產品的情況下,需要將產品成本明細賬中歸集的生產費用按照壹定的劃分方法在月末的產成品和在產品之間進行劃分,從而計算出月末的產成品成本和在產品成本。6.計算產品的總成本和單位成本。在品種法和分批法下,產品成本明細賬中計算的產成品成本是產品的總成本;在分步法下,可以根據各生產步驟的成本明細賬,通過結轉或平行匯總的方式計算產品的總成本。用產品總成本除以產品數量,就可以計算出產品的單位成本。成本核算方法1。建立材料臺賬,按主材和輔材分類。2.確定工作時間的單耗(可以是計劃工作時間,也可以是實際工作時間)。3.根據生產計劃(或工單)進料。4.總結直接成本(電力成本、制造成本、直接人工成本)。並根據工作時間分配成本。4.按產成品數量結轉完工成本(在產品材料的核算中,可分步或按全額或等量比例收取,生產周期短的產品可不收取,完工時收取)。5.期初在產+本期在產-本期完工=本期在產(生產成本借方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