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述三個標準,可以形成七種具體的會計差錯,它們的更正方法是不同的。
(1)當期發現的會計差錯(無論重大與否)應立即進行調整。之所以這樣處理,是因為在年度會計報表尚未編制時,無論會計差錯是否重大,都可以直接調整當期的相關錯誤科目。例如,2001,1年2月發現壹項用於管理的固定資產折舊10000元,發現時應作如下分錄,並調整相關項目:
借方:管理費10,000。
貸:累計折舊10000。
(2)本期發現的以前年度非重大會計差錯,通過本期直接調整相關項目予以糾正。這種會計差錯雖然與以前年度有關,但根據重要性原則,可以直接調整發現年度的相關科目,無需調整發現年度的期初數,因此處理方法與(l)相同。
(3)本期發現的以前年度重大會計差錯,涉及損益的,應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的結轉進行調整,發現年度的期初留存收益也應與會計報表中其他相關項目的期初數或上年數壹起進行調整。不影響損益的,調整年度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期初數。因為是以前年度的重大失誤,涉及損益的與當期利潤無關,不涉及損益的只影響當期期初數。這種處理能夠及時反映真實的會計信息,符合重要性和及時性原則,不妨礙會計信息的可比性。例如,2001年9月,A公司發現2000年竣工投入使用的某在建工程未結轉固定資產進行管理,金額為600萬元,2000年應計提折舊1萬元,2001年應計提折舊75萬元(公司所得稅稅率為33%,凈利潤為1。經分析,上述事項屬於重大會計差錯,其中2001年末折舊75萬元為當年會計差錯。兩年的差錯需要調整,會計處理如下:
借方:固定資產600萬。
借款:在建工程600萬元。
借方: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為1,000,000。
貸:累計折舊1,000,000。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330,000。
貸:上年損益調整33萬元。
借方: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67萬。
貸:上年損益調整67萬元。
借方: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67,000。
盈余公積-法定公益金33,500
貸:利潤分配書:分配利潤100500。
借方:管理費75萬。
貸:累計折舊75萬。
(4)以後期間發現的本年度會計差錯(無論重大與否)應作為本年度會計差錯處理,因此更正方法同(1)。
(5)未來報告年度發現的會計差錯(重大或不重大)。報告年份是指該年的前壹年。因為上壹年度的會計報表尚未上報,所以稱為報告年度。由於會計差錯發生在報告年度,無論是重大差錯還是非重大差錯,都應按照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中的調整項目進行處理。
(6)在報告年度之前的未來期間發現的非重大會計差錯,比照(5)處理。因為根據重要性原則,報告年度之前的非重大會計差錯可以調整到年度會計報表中的相關項目,不會影響會計信息的客觀性和可比性。
(7)報告年度之前的未來期間發現的重大會計差錯。對於這類會計差錯,由於它們不是在報告年度發生的,因此不能作為資產負債表日後的調整處理。而是將差錯的累計影響調整為發現年初的留存收益和年初的相關項目數,因此處理方法與(3)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