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申報表是指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按期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期間應納稅款時應填寫的表格。納稅人必須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和有關納稅資料,並根據具體情況如實填報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種、稅目、稅率、應納稅額等納稅資料。新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分為淺綠色和米色兩種顏色。淺綠色適合增值稅A類企業,米色適合VAT B企業。三個附表統壹為白色。新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壹般納稅人)將從1996 1開始使用。增稅A類企業認定前,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全部使用米色申報表。納稅申報表由市局統壹印制,各征收分局於65438年2月25日前到市局征管處領取新表。新表使用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向市局征管處反映。
綜上所述,納稅申報表的保存期限為10年。在此期間可以查詢相關稅種,但也要註意截止日期,提前保存重要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第二十九條賬簿、憑證、報表、完稅憑證、發票、出口憑證及其他有關涉稅資料應當合法、真實、完整。賬簿、會計憑證、報表、完稅憑證、發票、出口憑證及其他相關涉稅資料保存期限為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