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金家莊區國家稅務局
馬鞍山市花山區國家稅務局
馬鞍山市雨山區國家稅務局
馬鞍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稅務局
縣(區)局按縣、市轄區行政區劃設置,級別為正廳級。(1)內部機構
縣(區)局壹般設7個行政科(室),級別為正股級。
對面積大、納稅人多、收入規模大、稅務人員超過150人的縣(區)局,或實行集中征收、合並大量稅務分局(室)的縣局,根據工作需要增設1-2個稅源管理部門,但內設機構總數最多不超過9個。
對面積小、納稅人少、收入規模小、稅務人員不足50人的縣(區)局,根據工作需要,適當減少內設機構,將人事教育處、監察室合並,更名為政工科,設置專職監督崗。
1.辦公室
制定本局和本系統的年度工作計劃和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事務,起草和審核相關文件和報告;負責綜合會議組織、文秘事務、文電處理、文件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務宣傳等工作;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鑒定、評選、推廣和獎勵;制定辦公室規章制度;管理機關後勤保障和行政事務及系統財務;負責局機關和系統目標管理的考核和監督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辦理NPC代表和CPPCC委員的建議;協助領導綜合協調相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綜合業務科
負責流轉稅、所得稅等稅種的稅務管理業務;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金稅工程流轉稅業務的管理、推廣應用、認證和稅務備案、數據采集和審計管理;負責增值稅等稅種的納稅評估、日常審計和日常管理檢查;負責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外國居民稅收監管、信息交流、國際稅收管理合作等工作。;負責涉稅法律事務;負責組織稅收法律法規實施的日常管理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行政處罰和聽證;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負責審核確認出口企業退(免)稅申報,組織實施地方出口稅源征稅,回復外商來信,檢查指導地方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和分單的發放;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收藏管理科
負責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處理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實施中的有關事項;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收征管和稅收信息的管理;牽頭組織對征管質量的全面評估;負責組織征管軟件的推廣應用;牽頭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和管理納稅評估工作;負責納稅服務的組織和管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人事教育組
研究和實施人事管理制度;負責組織、編制、任免、考核、調配、交流、辭職辭退、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外事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和提前離崗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和培訓的管理;負責黨建、工會、* *共青團、婦聯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5.監督辦公室
負責監督檢查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和稅收法規的執行情況;負責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負責執法監督和整改工作;負責信訪舉報,查處違法違紀案件;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6計劃征收部(與納稅服務部合署辦公,壹個機構兩塊牌子)
負責稅收計劃管理、稅收核算、統計等信息數據的統計和分析;負責稅收計劃的編制和分配,指導組織收入工作,進行稅收預測分析,負責稅收征管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核算,組織檢查稅收征管、匯算清繳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稅源數據的調查和計算,監控重點稅源;負責稅務憑證的管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稅服務廳(與計劃征收部合署辦公,壹個機構兩塊牌子)
辦稅服務廳主要負責納稅人向稅務機關辦理的各類涉稅事項,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稅款繳納、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金稅發售、納稅申報審核、咨詢輔導、受理減免稅申請及相關優惠政策等。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7.稅源管理科
負責所轄稅源的監督管理,對所轄納稅人實施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負責所轄納稅人稅務登記和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稅源預測分析、重點稅源管理的跟蹤監控、納稅宣傳、納稅輔導、稅務調查、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提醒、數據收集分析、納稅評估的組織實施、壹般違法行為的處理等。,並承擔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直屬事業單位
縣局有1直屬事業單位,即稽查局,有股級。
稽查局負責年度計劃中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收違法案件的調查、審理和執行;組織實施稅務檢查規章制度,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務案件報告的受理和傳遞;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的調查;負責領導組織稅收專項檢查;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縣局稽查局下設綜合、選案、稅務稽查、案件審理、案件執行五個單位。
(3)公共機構
縣(區)局有1個機構,即信息中心,級別為股。
信息中心負責組織稅務管理、綜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統建設;實施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絡和稅務信息的綜合數據庫;參與組織應用軟件開發和稅控儀器的推廣、應用及技術培訓;根據工作需要,對采集和管理的數據進行質量審核、處理和綜合分析;負責網絡和系統安全管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機構
稅務分局是縣局的派出機構,壹般按經濟區域設置,級別為副科級。
稅務局的管轄範圍壹般不少於五個鄉(鎮、街道辦事處),但較大的縣市區或大型企業所在鄉鎮也可根據需要設立稅務局。稅務局名稱為“XX縣國家稅務局XX稅務局”,稅務局前冠以駐地行政區劃名稱。稅務分局沒有內設機構。
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對所轄稅源進行監控管理,對所轄納稅人實施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人稅務登記和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納稅預測分析、納稅宣傳、納稅輔導、稅務調查、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繳、數據采集分析、納稅評估的組織實施、壹般違法行為處理和零星稅收征收等工作。、承辦上級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