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作過程內部審計準則第16號具體準則——風險管理審計,明確了內部審計人員要對組織內部控制中的風險管理狀況進行審查與評價,表明風險管理已成為內部審計發展的重要方向。該項具體準則明確:風險管理是對影響組織目標實現的各種不確定性事件進行識別與評估,並采取應對措施將其影響控制在可接受範圍內的過程。
企業的集團化發展,要求內部審計參與風險管理近年來,隨著全球經濟金融壹體化程度的加深,企業面臨的經營環境日趨復雜,經營風險大大增加,內部審計必須對企業經營資源運動的合標性進行全程跟蹤審計,把減少企業面臨的風險作為企業實現目標的關鍵。內部審計目前已由外在介入型逐步發展為內在融入型,滲透到企業經營管理的各方面、經濟活動的各環節。它已成為強化管理的促進者、提高效能的推動者、風險前瞻的岸望者、價值增值的倡導者。因此,內部審計參與企業的風險管理也就成為企業發展必然的內在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