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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級會計《經濟法》講義:股東繳納出資

導讀《經濟法》是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科目之壹,想要學好此科目我們可以從教材開始進行基礎考點復習,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進行基礎學習,在這裏給大家整理了《經濟法》講義,後面會給大家每天分享,希望幫助大家更好的進行備考復習工作,今天給大家帶來的是2021中級會計《經濟法》講義:股東繳納出資,大家趕緊來學起來吧。

(壹)股東以非貨幣財產出資

1.非貨幣財產的評估作價

出資人以非貨幣財產出資,未依法評估作價,公司、其他股東或債權人請求認定出資人未履行出資義務的,人民法院應當委托具有合法資格的評估機構對該財產評估作價。評估確定的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出資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資義務

2.出資後減值的(★)

出資人以符合法定條件的非貨幣財產出資後,因市場變化或者其他客觀因素導致出資財產貶值,公司、其他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請求該出資人承擔補足出資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以存在權利瑕疵的土地使用權出資

出資人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出資,或者以設定權利負擔的土地使用權出資,公司、其他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主張認定出資人未履行出資義務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當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內辦理土地變更手續或者解除權利負擔;逾期未辦理或者未解除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出資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資義務

4.以房屋、土地使用權或者需要辦理權屬登記的知識產權等出資

①已交付但未辦變更手續(★)

a.公司、其他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主張認定出資人未履行出資義務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當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間內辦理權屬變更手續;

b.前述期間內辦理了權屬變更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已經履行了出資義務;

c.出資人主張自其實際交付財產給公司使用時享有相應股東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②已辦變更手續但未交付

已經辦理權屬變更手續但未交付給公司使用,公司或其他股東主張其向公司交付,並在實際交付之前不享有相應股東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以貨幣財產出資

1.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為設立有限責任公司而在銀行開設的賬戶。

2.出資人以貪汙、受賄、侵占、挪用等違法犯罪所得的貨幣出資後取得股權的,對違法犯罪行為予以追究、處罰時,應當采取拍賣或者變賣的方式處置其股權。不直接抽出

例題·單選題李某以違法犯罪所得的20萬元出資並取得公司股權。對李某犯罪行為處罰時,就其股權處置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將李某的出資從公司中抽出,補償受害人損失

B.將李某的出資從公司中抽出,並將公司註冊資本減少20萬元

C.采取拍賣或者變賣的方式處置李某的股權

D.將李某的出資從公司中抽出,其他股東對20萬元出資承擔連帶責任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股東繳納出資。以貪汙、受賄、侵占、挪用等違法犯罪所得的貨幣出資後取得股權的,對違法犯罪行為予以追究、處罰時,應當采取拍賣或者變賣的方式處置其股權。

以上就是2021中級會計《經濟法》講義:股東繳納出資的全部內容,當然,學習完知識點以後,還是希望大家能多進行相對應的練習,學會舉壹反三,更多如何備考中級會計師的方法和技巧,後面也會給大家繼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