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實施細則內容有哪些
房產稅在下列地區征收:城市按市行政區域(含郊區)的區域範圍縣城按縣城鎮行政區域(含鎮郊)的區域範圍;建制鎮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區範圍,不包括所轄的行政村;工礦區指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非農業人口達二千人以上,工商業比較發達的工礦區。開征房產稅的工礦區須經省稅務局批準。
1、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前款列舉的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為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第四條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壹次減除百分之三十後的余值計算繳納。
2、房產原值是指納稅人按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在帳簿記載的房產原值。對納稅人未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記載,房產原值不實和沒有原值的房產,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時期的同類房產核定。
3、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第五條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百分之壹點二;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百分之十二。
4、下列房產免征房產稅: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社會舉辦的學校、圖書館(室)、文化館(室)、體育館、醫院、幼兒園、托兒所、敬老院等公***、公益事業單位自用的房產。
5、個人自有自用的非營業用的房產;經有關部門核定屬危房、不準使用的房產;經財政部門和省稅務局批準免稅的其他房產。對少數民族地區、山區和其他地區部分新建立的建制鎮,由於經濟不發達,房屋簡陋,縣人民政府要求緩征的,可由縣稅務局上報,經省稅務局批準,可暫緩征收房產稅。
6、除本細則第六條規定者外,納稅人納稅確有困難,可向房產所在地納稅人稅務機關申請,經縣(市)稅務局批準,酌情給予定期減稅或免稅的照顧。第九條房產稅按年征收,分期繳納。具體的繳納期限,由市、縣稅務局規定。
7、納稅人應於本細則施行之日起二個月內,將現有房產的座落、結構、幢數或間數、面積、原值或租金等情況據實向房主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登記。申報登記後,納稅人變更地址,新建或購買的房產,產權轉移,房屋添建,改建增減原值,免稅房產出租或營業,應於變更、建成、購進、轉移、添建、改建竣工和出租、營業之日起二十天內,向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
房產買賣時要註意什麽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壹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房屋產權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個***有人,如有繼承人***有的、有家庭***有的、還有夫妻***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2、如果只是部分***有人擅自處分***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有人同意的情況下壹般是無效的。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註重過戶手續,而不註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壹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
3、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壹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