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考試 - 什麽是集體企業?

什麽是集體企業?

集體所有制企業(簡稱集體企業)是指財產屬於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實行* * *勞動,以按勞分配為主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登記註冊的社會主義經濟組織。

集體企業按主體可分為城鎮集體企業和農村集體企業。設立城鎮集體企業,必須經省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批準;農村集體企業須經鄉鎮政府同意,並報鄉鎮企業局批準。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和《農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

所謂大型集體企業是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產物。1958大躍進開始後,主流輿論認為* * *生產主義指日可待,集體企業升級為全民所有制企業,工資福利全部由國家負擔。在國家財政難以承受的情況下,壹些企業不得不改造成地方國有企業(生產資料歸全民所有,其工資福利由地方財政承擔),壹些企業成為大型集體企業。

我國目前的所有制有:全民所有制(生產資料歸全體勞動者所有)、集體所有制(生產資料歸部分勞動者所有)、私營經濟(生產資料歸私人所有)、個人所有制(生產資料歸個人所有)、外資經濟、港澳臺經濟、混合所有制經濟(不同投資者形成的經濟成分)。

國有企業是中國國民經濟的主體。國有經濟對GDP的貢獻率在30%左右。央企是我國國有企業的主力軍。在我國,根據國有資產的用途,可以分為經營性資產和非經營性資產。經營性資產按政府管理權限可分為中央企業和地方企業。

與國營企業或國有企業相比,集體企業有以下特點:

無論在什麽行業,集體企業都應該是獨立的、自負盈虧的經濟單位或實體。

——集體企業的全體成員都應是本企業財產的所有者和經營者。生產資料的所有權和管理權應該屬於他們。

——集體企業作為獨立自主、自負盈虧的經濟組織,應有完全的經營自主權。

——集體企業的收入不是國家分配的,應該由集體企業自己決定。集體企業除了照章納稅,把壹部分收入交給國家集中支配,其余收入用於增加福利,滿足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