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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21年河北考區會計專業技術高級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公告

 廣大考生:

 經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決定,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高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初、高級資格考試)定於2021年5月舉行,全部采用無紙化方式。現將我省2021年度初、高級資格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考試報名

 (壹)報名參加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二)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後,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後,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後,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四)本通知所述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

 (五)本公告所述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31日。

 (六)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地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七)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根據本人情況提交學歷或學位證書、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工作證明、學生證、戶口簿、居住證等材料。

 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根據本人情況如實填寫學歷或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工作單位、戶籍地或居住地等相關信息。

 2021年度初級資格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前置審核、網上交費”方式,即:報考人員網上報名後,由各報名點審核報名條件,審核通過後報考人員進行網上交費。報名時間為:2020年12月7日-20日,審核時間為:12月7日-25日,交費截止時間為12月25日。具體的前置審核方式、流程和所需材料,請報考人員查看報考地區的市級考試公告。

 2021年度高級資格考試報名實行報名條件制度,考生完成報名工作,視同報考人員確認自身符合報名條件,對填寫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因虛假信息引起的後果,由報考人員承擔全部責任,對虛假信息查實後,不得參加考試或取消考試成績,並將報考人員列入我省會計行業失信人員名單。報名時間為:2020年12月14日-25日,交費截止時間為12月25日。

 報考人員應在上述時間內,完成考試報名、審核及交費,並確認報名狀態。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審核且完成交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將不能參加考試。交費成功後,考區和報名點信息無法修改。如修改其他信息,請在報名期間聯系市級考試管理機構進行修改更正。

 報名網站為“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報名時使用的照片,將用於制作準考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考生須準備標準證件數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於10KB,像素大於等於295*413),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對報名照片格式進行預處理後再進行上傳。

 2020年度初級資格考試延考的考生在報名時間內登錄系統確認報名成功,無需再次報名。如有問題,請在報名期間聯系市級考試管理機構。

  二、考試科目

 (壹)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二)高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才可取得初級資格證書。參加高級資格考試並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自行下載打印考試合格成績單,3年內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有效。

  三、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初級、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試時間

 (壹)初級資格考試於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兩個時間段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105分鐘,《經濟法基礎》科目考試時長為75分鐘,兩個科目連續考試,時間不能混用。

 (二)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日期為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考試時間為8:30—12:00。

 考試時間由系統自動隨機安排,不能變動。

  五、考務日程

 (壹)各市級考試管理機構於2020年11月13日前,發布本地區2021年度初級資格考試公告,

 (二)各級考試管理機構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1年度初、高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

 (三)2021年5月10日開始,報考人員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打印準考證。

 (四)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組織初級、高級會計資格考試。

 (五)2021年6月15日和6月22日前分別下發初、高級資格考試成績,並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和“冀時辦”手機APP上公布。

 (六)2021年6月18日前,對初級資格考試分數有疑義的考生可向報考地區市級考試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市級考試管理機構提供相關科目的明細分值。

 2021年6月25日前,對高級資格考試分數有疑義的考生可向省級考試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省級考試管理機構提供相關題目的明細分值。

 (七)初級資格證書發放的相關事宜和具體時間,請關註報考地區市級通知或公告。

  六、其他事項

 (壹)考生應遵守考試紀律,認真備考,誠信參加考試。有關部門將按照《中華人民***和國刑法》有關規定及《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對違法違規人員進行處理。

 (二)考生應按照報考地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個人防控,並積極配合當地報考組織單位的防控工作。

河北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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