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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在外面有女人,我想寫信影響他怎麽寫。

信不信可以結婚嗎?

案例討論案例1李姐姐在信上帝之前有壹個很好的男朋友。在她信主之後,她的男朋友仍然像以前壹樣對她感興趣,但他對她的信仰不感興趣。男友向她求婚時,哥哥姐姐都勸她不要答應,並以“信與不信不相符”為由,叫她和男友分手。這些兄弟姐妹做得對嗎?為什麽?案例二郭姐信主多年,找不到好男朋友,直到有壹天,學校裏壹個男同事追求她,她為之感動,打算確立男女朋友關系,才慢慢帶他回教會。但是當她第壹次把他帶回團契時,她遇到了許多質疑的目光。因此,她再也沒有回到團契或教會。六個月後他們結婚了。郭姐做的對嗎?那些小組成員做的事情對嗎?為什麽?這是我們在教會中經常面臨的問題,讓我們感到很煩惱。許多傳道人和和平信徒經常面臨信徒和非信徒結合的問題。相信很多人都幫助過壹些準備嫁給非信徒的兄弟姐妹。這個問題困擾著我們,因為普通人(甚至信徒)都同情和支持那些要和非信徒結婚的兄弟姐妹。任何提出異議的人都要做好吃力不討好的心理準備,因為他是在演小醜。我們在做說服的時候,如果不知道如何使用正確的表達方式,只會表現出消極的態度。這不可能,那也不可能;這違背了聖經,這違背了上帝的旨意。這不是愛主,也不是屬靈的!.....對於這些勸說,大家連朋友都做不了。那麽應該如何面對信徒與非信徒之間的愛情甚至結合的問題?贊成信與不信結合的理由1。明確的劃分將是令人不快的。如果不斷強調信與不信不可兼得,很容易給人壹種排斥和鄙視不信的人的感覺,幹擾他們的信仰和人。有壹次我在論壇分享這個話題,被很多人指責,說這涉及到他們的個人生活,愛情,婚姻,我不應該做這樣的事情。壹份回應文件甚至說,“牧師,妳在多管閑事。”事實上,我的布道相當積極,但遺憾的是,壹名聽眾實際上在中途憤怒地離開了他們的座位。當時我正在解釋《聖經》中的“信與不信不能同負壹軛”,這個“不能同負壹軛”就包括婚姻。我這麽壹說,壹個土生土長的聽眾馬上用普通話說:“扯淡!”然後他生氣地離開了座位。看到他這麽生氣,我心裏感慨萬千。幸運的是,我終於完成了布道。主耶穌對信徒和非信徒壹視同仁。耶穌從不歧視不信的人。如果主耶穌歧視他們,那麽妳我都不會得救,直到今天。正因為主耶穌從不歧視不信的人,所以我們今天才有機會得到他的救恩。既然連主耶穌都不歧視他們,為什麽我們今天還要歧視他們呢?對於普通人來說,每當聽到“信與不信不能同負壹軛”時,都會覺得這句話含有歧視。3.很多信的人和不信的人結合後是幸福的。他們說很多信徒和不信的人結合後是幸福的,但有時候信徒的結合並不壹定幸福。他們甚至舉了壹個例子。執事不是某某離婚了嗎?某某長輩的婚姻不是壹團糟嗎?相反,壹個哥哥和那個不信的女士婚後很和諧,很幸福。他們抱著這個理由,說我們不應該幹涉別人的婚姻選擇。不管別人選擇信徒還是非信徒作為配偶,我們都應該尊重他們,不應該幹涉別人的決定。男女只要互相尊重,互相有感情,就說就算信不信也可以結合。什麽能阻止他們結合?原則上應該壹點障礙都沒有。所以,與其強迫壹對絕情的信徒結合,不如讓壹對感性的“信仰不同的信徒”結合,不是更好嗎?5.哥林多後書沒有說信不信就不能結婚。我們先來看看這本聖經。哥林多後書6: 14:“不信的人,妳們不相配,所以不要同負壹軛。正義和非正義有什麽交集?光明和黑暗有什麽聯系?”按照他們的理解,聖經從來沒有說過“妳和不信的人不相配”,而是“原不相配”。這種“不般配”並不意味著結婚,而只是說他們不般配。其實在原文中,不能負重軛的“軛”指的是套在牛脖子上犁地的設備。意思是兩頭牛走不同的方向,壹頭往東,壹頭往西,這樣就不會被同壹個“軛”牽著走了。如果兩頭牛可以同心,頭朝同壹個方向,就可以負壹個軛,直線前進。這是最初的解釋。那些認同信與不信可以合二為壹的人,認為他們只是說走的方向不同,而從來沒有說不能結婚。這和被束縛結婚是壹樣的。6.聖經也記載了信與不信的夫妻。《彼得前書》第三章第1節:“妳們作妻子的,應當聽從丈夫;這樣,如果有不聽勸的丈夫,雖然不聽真話,但也能受到妻子品行的影響。“在這段話中,很清楚地指出,在當時的教會中,信徒和非信徒結婚。於是他們說,既然《聖經》也記載了這種情況,那是教會允許的。既然連早期教會都允許,那我們今天就不要插手別人的婚姻了。7.這是傳播福音的最好機會。他們認為,如果教會是明智的,它應該鼓勵信徒與非信徒交朋友、約會和結婚,這將不斷地開辟機會,帶領其他人相信主。在他們看來,這是傳福音的最好機會。8.教會陰盛陽衰,過於執著是沒有出路的。這是他們的主要原因。有個妹子曾經跟我說她不想選不信的對象,求我給她介紹個兄弟。因為教會的風風雨雨,她找不到合適的伴侶,也沒有機會選擇。有些團契的姊妹和兄弟的比例是四比壹,有些則是十五比壹。有些教會男女比例是壹比五甚至壹比六。我相信99%的教會和團契團體女性多於男性,兩者差距還是很大的。這麽多年來,我只看到夫妻的團契是男女平等的。但從聚會上座率來看,陰盛陽衰,因為男性經常借口缺席,而姐妹通常更熱情。所以,如果妳真的太執著,肯定是沒有出路的,很多姐妹只能保持單身。這些都是人們支持信與不信結合的原因。現在讓我們討論壹下聖經對此的看法。聖經觀點1。”信不信由妳,妳不能承受同樣的枷鎖”肯定包括婚姻。雖然哥林多後書6章14節不是專門針對婚姻的,但可以肯定的是,所說的肯定包括婚姻。按照這本聖經的原則,信與不信的人是不能結婚的,哪怕是生意上的夥伴,或者壹起做壹件事,都需要考慮清楚。因為“不能同負壹軛”意味著每個人的原則不同,方向不同,目標不同,以至於大家不能並肩而行。就像耕田的時候,兩頭牛必須負同壹個軛,朝同壹個方向,同壹個步伐,耕過的田才能成壹條直線。其實這裏說的不僅僅是信與不信的問題,還有壹個正義與非正義的問題,就是我們在道德和原則上與我們對上帝的概念不同。光明與黑暗絕對與黑與白相關,信徒與非信徒對黑與白、對與錯、對與錯的立場完全不同。這段話是歧視還是鄙視不信的人?絕對沒有這回事!我們在說服別人的時候,壹定要註意不要抱著壹種因為是信徒就高人壹等的心態,而是要以客觀平衡的態度去問他們問題。2.上帝禁止以色列人與外族人結合的主要原因是相信聖經關於信徒與非信徒結合的觀點。瑪拉基書第二章,11節說:“猶太人行事詭詐,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行了壹件可憎的事;因為猶大褻瀆了他們所愛的聖潔,娶了壹個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這本聖經說得很清楚,猶太人褻瀆了他們最喜愛的聖潔。在原文中,猶太人褻瀆的是聖物,可能指的是土地,神聖的神,或者神聖的約,即神與人之間關於敬虔後代延續的約。這本聖經清楚地告訴我們,猶太人和外邦人的結合是對神的神聖性的侵犯,外邦人指的是那些事奉外邦神的人。所以問題的關鍵不是通婚,而是信仰不同。上帝沒有責怪不同種族的婚姻。為什麽能確定問題不是通婚,而是信仰不同?原因是《路得記》中記載,路得記是壹個外族女子,嫁給了內奧米的兒子基蘭。神從來沒有批評路得是個外國女人,也沒有批評她與拿俄米的兒子的婚姻。即使她與波阿斯再婚,上帝也從未批評過她。相反,在《聖經》中,她的名字被清楚地記錄在以色列的家譜中。換句話說,路得在神選民的譜系中占有壹席之地,包括她的信心和行為。這是為什麽呢?為什麽上帝不僅責備猶太人與外國人通婚,還批準甚至贊美以色列人與外國人通婚?關鍵不是種族的不同,而是信仰的不同。路得曾對拿俄米說得很清楚:“妳的國就是我的國,妳的神就是我的神。妳死在哪裏,我就死在那裏,葬在那裏。”(德藝16-17)顯然,魯思和內奧米有著相同的信仰,所以即使他們通婚也沒有問題,在上帝眼中他們是平等的。4.所羅門也崇拜偶像,因為他娶了壹個外國女人。尼希米記13: 26-27:“以色列王所羅門不是也犯了這樣的罪嗎?.....甚至他被外國女人引誘犯罪。我豈要聽妳們行這大惡,娶外邦女子違背我們的神呢。“這本聖經給了我們另壹個理由和例子,告訴我們不要期待任何東西。即使像所羅門這樣精明的王深得神的喜愛,被立為全以色列的王,他也不能因為與外族人通婚,就使人信主。我們比所羅門更了解真相嗎?我們比所羅門更聰明嗎?我們經歷上帝比所羅門多嗎?根據聖經,上帝不是和妳壹樣尊敬所羅門嗎?妳比所羅門更了解上帝嗎?我們對比壹下就會明白,連聖經裏有名的人所羅門,他寫了箴言,寫了那麽多書,知道怎麽說話,怎麽做事,又那麽有智慧,最終都沒能在娶了壹個拜外族神的女人之後遠離神,何況是我們。尼希米勸誡他的同胞:妳們這些人公然用這樣的理由與異教徒結婚。想想吧。連所羅門都搞不定。為什麽我們認為我們可以處理它?在我過去的經歷中,我也見過很多例子。信徒和非信徒在壹起或者結婚的時候,非信徒受配偶的影響不是很大,但大部分信徒都是受非信徒的影響。很多姐妹結婚前都很熱情,但和不信的人結婚後,受丈夫影響,漸漸消失了。曾經有壹個傳教士,神學畢業,娶了壹個不是信徒的女人,然後就徹底從教會消失了。每當看到這種情況,我都覺得很難過。對於那些對自己信仰理解不深的信徒,如果他們嫁給了不信的人,我不會怪他們,因為他們不知道這方面的道理。這個問題說到底還是跟教會對信徒的培養有關。有些所謂的信徒,可能在十幾年前的壹次布道中舉過手,下過決心,但之後就很少回教堂了,更不用說參加什麽主日學或者查經班了。他們基本上完全不知道自己的信仰。這些信仰模糊的人或多或少更容易對自己不信仰的配偶產生影響。正因為他們對自己的信仰壹無所知,所以配偶對他們沒有不切實際的期望。而那些神學畢業生,或者教會裏的長老、執事,信主多年,未信的配偶對他們的期望極高。他們對任何事情都緊盯不放,隨時準備發現錯誤,壓力很大。影響對方跟隨自己的信仰很難,但更容易被對方影響。這本聖經告訴我們,不要以為結婚就可以改變對方。婚姻不是用來改變人的。想要通過婚姻改變對方,就要在婚前努力引導對方改變。婚前不能改變對方,婚後更不能。如果改變對方成為我們婚姻的目的,只會讓雙方都感到絕望。那些想改變別人或者被迫改變的人都會不開心,最終兩敗俱傷,所以我們不要抱著這樣的目的去結婚。5.保羅強調信徒的婚姻必須在主內。哥林多前書7: 39:“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捆綁的;如果丈夫死了,妻子可以隨意再婚,只是為了在主裏嫁給這個人。“這裏說的是,當我們不再受婚約的約束時,我們有絕對的權利再婚或再嫁。重點是“只要嫁(或娶)主裏的人就行”,也就是說,如果他不在主裏,我們就永遠不能和他談婚論嫁。這是壹個非常重要的聖經原則,我們只能和那些在主裏面的人結婚。6.很難協調不同信仰者的生活。2每當我要為壹些相信和不相信的夥伴工作時,我經常用壹種方法來鼓勵他們想清楚。我壹般會勸不信的人再想想,因為他以後會吃虧的。原因很簡單:每周工作五天半後,他周日有壹點空閑時間,但每個周日,他的配偶(信徒)都會去教堂聚會,獨自呆在家裏。如果他有點熱情,可能會和教區居民吃完飯就回家。如果他有孩子也不會有太大影響,因為媽媽們通常會帶著孩子壹起回教堂聚會。除非預約在教堂接他們,否則很難享受天倫之樂。我還建議他們考慮,相信配偶肯定與他們的價值觀不同。信主的配偶堅持每月捐錢給神,他們不是信徒,肯定不願意把自己的血汗錢無條件交給教會。由於各自的信仰和認知不同,即使願意互相尊重,坐下來討論也不會有結果,最終會產生沖突。以後管教孩子的問題會更大。信的壹方壹定會帶孩子回教堂,飯前祈禱,不信的壹方必然會對此反感,這會讓孩子無所適從,引起更大的沖突。當我問他們這些問題時,我把我的所見所聞分享給他們。通常不信的人,不管是男是女,都會覺得有問題,因為他們的另壹半會以神為壹家之主,壹切都以神為導向。對於不信的人來說,這完全沒有意義,會有被拋棄的感覺。我於是勸他們,為了大家的幸福,即使交往了幾年,也不要急著結婚,直到雙方的婚姻觀、價值觀、人生觀都壹致了,婚姻生活才會幸福。有些人聽了之後會覺得很有道理,於是開始回到教會參加查經班和聚會。因為信徒和非信徒看待事物的立場很難完全壹致,只有所有人都是信徒,都遵循同壹部聖經,才能以同樣的方式看待事物。很多人成為我們的壹員,是因為我們關心他們眼前的問題,他們也壹定會理解和接受。7.信仰不同的夫妻,不可能壹心教孩子。箴言22: 6:“養育孩子,使他走正路,即使他老了。“這裏對道有兩種可能的解釋。對神的道路的第壹種解釋是遵循神的原則、神的命令和神的旨意。第二種解釋是蛇歸蛇路,老鼠有老鼠路。每個人都根據自己的天賦、職責或特長選擇生活的道路。換句話說,當我們撫養孩子時,我們不僅要要求他們按照上帝的原則行事,還要要求他們遵循自己的天賦、喜好或特長。永遠不要強迫他們走自己不喜歡的路,就像壹個天生怕血的孩子,卻因為父母認為這是壹門賺錢的生意而被迫學醫。這個孩子以後肯定會吃很多苦,跟父母在壹起也不會開心。壹個妹子,在孩子小的時候,就開始逼迫孩子學習,甚至控制和支配孩子選擇學習的科目。她還告訴自己的孩子,如果孝順母親,就要好好學醫,直到自己變好,否則就是不孝順母親,不珍惜母親。為了孝順她,她的孩子終於結婚了,即使他們不願意。然而,在行醫四年多後,她的壹個兒子突然告訴她,他想轉行做生意。孝順她四年多,也算是仁至義盡了。她老人家很生氣,來找我訴苦。因為她兒子多年來做生意壹直賠錢,她不知道如何說服他。我問她為什麽兒子行醫幾年後轉行,她說兒子覺得沒意思。那時候我才知道,是她逼著兒子學醫的,所以難怪他對這個完全不感興趣,他們母子關系破裂,產生了很多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即使生意繼續失敗,兒子也不會被他媽的理由所迷惑,因為他根本討厭這個行業,寧願做生意賠錢也不聽他媽的話。這種情況其實很可悲。所以這段話告訴我們,壹定要明確自己的價值觀:我們不在乎收入,不在乎前途,不在乎名利,我們在乎的是上帝給了我們什麽,他的喜好或特長是什麽,我們壹定要根據自己的天賦和特長,努力把這些展現得淋漓盡致。向非信徒提出這樣的價值觀是無效的,因為他們的觀點與我們不同。如果他們的孩子跟他們說要學文科,他們會說以後學文史等學科賺不到錢。為什麽不學法律,醫學,會計?如果有必要,以後當官也是好的。即使有些人當了老師,他們的父母也會不滿。在管教孩子方面的許多差異是由夫妻不同的信仰和價值觀造成的。8.上帝結婚的目的不是靠和不信教的人結合就能達到的。信徒結婚的目的可以用七個“C”字來表達,其中三個如下:a .完成創世紀第二章第18節:“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立配偶幫助他。’”這裏的“壞”可能是指上帝的“創造”計劃沒有完成,所以還不夠好。還有壹種可能是上帝已經看到了,如果讓亞當壹個人呆著,他就永遠看不到自己的盲點,所以永遠無法提升自己,所以是“壞”。因此,上帝創造了壹個配偶來幫助他,並利用她來反映他的真實本性。我相信大部分人都會認同,自己家裏的人往往是最了解自己盲點和缺點的人,因為大家每天都在同壹個地方,無論大小,眼裏都沒有什麽好隱瞞的。《聖經》中完美的含義是通過最親密的關系,每天像鏡子壹樣反映自己的缺點,讓自己從中改進。這是上帝創造配偶的目的之壹。這個目的要求我們像我們的天父壹樣朝著更成熟的方向前進。信徒和非信徒的結合是達不到這個目的的。b .基督教化神要我們榮耀他,通過婚姻見證他。如果把信與不信結合起來,就很難達到這個目的。在壹個家庭中,要成為壹家之主,夫妻雙方都必須是信徒。如果任何壹方不信主,就不可能讓家庭成為家。c .兩個人之間的伴侶(伴侶)神要兩個人合而為壹,建立夥伴關系。創世紀2: 23-24:“男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所以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中取出來的。所以人要離開父母,加入妻子,兩者合二為壹。“如果他們的人生觀、價值觀、道德觀、婚姻觀都不壹樣,怎麽可能合二為壹?尤其是在婚姻上,因為我們需要彼此建立永久的關系。如果有壹方不相信,他會認為沒有必要遵守這個規則。婚姻就像衣服壹樣,隨時可以換。只要他覺得愛情淡了,就可以換壹個新的。這種情況並不少見。d .交往與教會的關系以弗所書5: 22-23說,“妳們作妻子的,要順服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就像教堂的頭;他也是整個教會的救世主。”這段話清楚地陳述了耶穌和教會的關系,就像夫妻關系壹樣。神有意通過這種聯系讓我們明白信徒和教會的關系。如果丈夫不信主,我們怎麽能要求他像愛教會壹樣愛妻子呢?如果壹個妻子不信主,我們怎麽能要求她像教會那樣服從她的丈夫呢?這根本不可能。兩個人要勉強在壹起,可以說是自找麻煩,肯定會出現問題。9.尊重和接受非信徒不壹定要和他們結婚。聖經要求我們尊重和接納非信徒,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必須與他們結婚才能得到尊重。這是不合理的,不符合邏輯的。壹定要慎重,尊重就是尊重,不能失去原則。很多時候我們會聽到壹些似是而非的理論,就像壹些不信的人經常會問“既然妳愛我,為什麽我們不能做愛?”“既然妳尊重我,接受我,為什麽我們不能結婚?”這些話其實不合邏輯。其實我們不是說不,只是要做好彼此的準備。如何算做好準備?我再舉壹個我很佩服的妹子的例子。她發現有個男同事想追求自己,她也註意到這個人很多方面的素質都很好。所以在最開始的時候,她明確的告訴那個男人,她相信上帝。如果他們的信仰、人生觀、價值觀、婚姻觀和道德觀不壹致,就不可能結婚。這個人聽了以後覺得很有道理,就開始到處聽布道,但是壹直不接受主。直到後來,他來到我的查經班。這個妹子不想讓我知道他是她的追求者,就讓我介紹壹個同事到我的查經班。三個多月後,他決定信主。後來分享的時候,他說和女朋友分手了,那個女的最後也離開了他。仔細詢問才知道,他的女朋友就是帶他去查經班的那個姐姐,但是那個男的信了主之後,他們就分開了!壹開始我有點擔心會影響他的信心,就為他們祈禱,問分手的原因。他告訴我,那是因為她總覺得他們之間的差距很遠,我怕他們不能認同。後來,我為他們祈禱,告訴他要感謝上帝,因為如果上帝想給他,它永遠也跑不掉!壹年後,他們和好了。兩年後,他們結婚了,現在他們非常熱衷於在教堂服務。所以很多時候壹定要有耐心,不要焦慮,尤其是在人生大事上。最好壹開始就明確告訴對方我們的信念和立場,不要讓感情發展太快。也就是說,在不太了解對方的情況下,不要把所有的感情都投入進去。如果達到了密不可分的親密程度,整個人都會入迷,無法理性清晰的思考,更不懂得控制,只會壹直往前走。嚴重後果可想而知。上帝建立婚姻的原則不僅是為了信徒的利益,也是為了非信徒的幸福。10.信仰不同的人可以做朋友,但不要急於發展感情。信不信由妳,妳不能結婚,但妳連話都不會說,更不能交普通朋友。可惜很多信徒的生活圈子很窄,根本沒有正常的社交生活,更談不上那種有使命感的社交生活。我很欣賞壹些弟兄姊妹,他們有強烈的使命感,自願到不信的人中間去,與他們交朋友,為他們作見證。他們願意突破自己,所以可以應付與非信徒的交流,但是到了約會的時候,他們會很小心,不會隨便。在壹些普通的社交場合,至少三個人在壹起是絕對沒有問題的;如果他們單獨約會,他們會非常小心。如果有人想約會或追求他們,他們壹定會提前說明自己的信仰立場,這是明智的,也是為了自己的終身幸福。在我們的教會,我正在處理幾個非常棘手的婚姻問題。壹個例子是為了結婚,壹方假裝信主受洗。但結婚後,他露出了本來面目。原來他根本不信主。後來為了孩子的教育和付出,他經常整天吵架,雙方都很痛苦。再舉壹個很特別的例子,我無數次勸說壹個妹子在結婚前三思,因為對方不僅不信,而且非常反感教書,已經離婚了。在這種情況下,改變對方是非常困難的,對方非常以自我為中心,固執己見。就算他不是信徒,就算他是信徒,我也鼓勵那個妹子不要嫁給這個人。就是如果兩個人都不是信徒,我還是會鼓勵她不要嫁給這個人,因為越是固執和以自我為中心的人,越是難以相處,這是簡單的常識。結果她不聽我的!他們沒有正式登記結婚,同居後才知道他之前有過三個這樣的“老婆”,他只是第四個。但是妹子傻傻的以為自己正式結婚了。我問她有沒有在大會堂或者其他婚姻登記處登記簽字,她說沒有;我問她有沒有去什麽教堂辦過婚禮,簽過結婚證,她說沒有,然後我問她怎麽知道她結婚了,她說他們有壹次辦酒席邀請親戚。真是個謎!結果,幾個月後,她才知道自己只是四姨,卻不能指責他重婚,因為他沒跟人結過婚。她只能怪自己不聽勸,苦不堪言。我希望所有的弟兄姐妹都能在主裏忠心,用愛心誠實地說話。當妳看到兄弟姐妹陷入這種境地,妳要用盡所有的口舌,盡妳最大的努力去說服他們。如果他們不聽,責任在他們。如果我們不說服他們,責任在我們。以西結清楚地指出,做這項工作是看守人的職責。如果有危險,敵人或入侵者來了,妳應該吹響警報。如果妳吹了警告他們還不聽,他們就要負責生死,責任不在妳。不鳴警,責任在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