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地位選擇
審計署最近頒布的《內部審計工作規定》第四條指出:“內部審計機構在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或者權力機構的領導下開展工作。”這就為內部審計機構的定位選擇提供了理論和制度上的可能。
在公司治理結構中,“內部審計機構”有以下三種“地位選擇”。
1.審計機構位於決策層和執行層之間,直接對董事會或股東負責。既監督公司下屬各部門、各單位的經濟活動,又監督總經理的經濟活動和決策,可以有效降低“代理成本”。這種結構可以有效保證內部審計的獨立性,保證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不受管理者的幹涉,從而大大降低管理者利用職權為公司或個人利益違規的可能性,從而達到降低“代理成本”的目的。其缺點是:(1)由於審計機構位於決策層和執行層之間,直接對董事會或股東負責,會影響內部審計部門對公司真實信息的獲取,從而增加內部審計的審計風險;(2)這種結構不能滿足管理者對審計的需求。
2.在這種組織結構中,內部審計機構雖然與其他職能部門處於同壹層級,但由於是在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工作,因此具有壹定的獨立性和權威性。旨在促進企業依法經營,為企業謀取利益。通過監督檢查、調查研究、綜合評價、合理化建議等手段,明確企業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當好領導的參謀,達到規範企業管理行為、提高企業內部管理水平、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其缺點是內部審計工作受到管理者的制約,獨立性受到影響,導致內部審計在某些情況下無法發揮應有的作用。但是,這種缺陷可以通過上級內部審計部門對下屬單位進行審計來解決。
3.這種組織結構結合了前兩種組織結構的優點。內部審計部門在審計委員會和總經理的雙重領導下工作。其缺點是內部審計部門難以在審計委員會和總經理之間保持平衡,容易造成組織沖突。
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由企業根據其需要和目的選擇內部審計的級別和作用。
二,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對內部審計作用的影響
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受到其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的制約。換句話說,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是對決策層(董事會、股東大會)負責還是對執行層(總經理)負責,直接決定了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的身份或作用,也決定了內部審計的不同作用。內部審計的職能決定了內部審計的監督、人員、評價和咨詢等基本職能,而內部審計的地位決定了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實際業務範圍和實力。實際上,由於內部審計的服務對象不同,在獨立性、權威性、審計範圍、審計角色、報告對象等方面都存在差異。比如,內部審計是由總會計師牽頭,還是由副總經理牽頭,還是由總經理和董事會牽頭,其權威性和獨立性是完全不同的,因此其作用也是不同的。因此,在建立內部審計機構時有兩種選擇。壹個是“需要選擇”,即是否建立內部審計機構;另壹種是“地位選擇”,即企業層面內部審計機構的選擇。
總之,內部審計在行使職權時,其活動範圍受到內部審計機構在企業組織中的地位的限制,其活動為其服務。對於領導做出的決策,有弱化其監督的傾向,因此其作用的範圍和強度也受到壹定程度的影響。但是,內審就壹定需要審核單位的方方面面嗎?如果這樣做,內審很容易把自己放在企業的對立面,忘記自己是企業的壹個部門,不利於內審作用的發揮。其實獨立是有條件的,並不是獨立越高越好,關鍵看功能需求。在實踐中,內部審計可以通過充分發揮員工的作用來彌補其監督範圍的不足。
三,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礎作用
國家審計署在《內部審計規定》第二條中指出:“內部審計是對本單位及其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財務收支和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獨立監督和評價,以促進加強經濟管理,實現經濟目標的行為”。說明內部審計的職能是“監督和評價”。內部審計通過對企業或單位的財務收支、財務收支和經濟活動進行監督和評價,可以幫助企業加強管理,實現經濟目標。無論在組織的哪個層面,內部審計都不能偏離這壹宗旨,必須圍繞這壹中心開展工作,才能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在企業管理中的作用。
李金華審計長曾指出,“內部審計不同於國家審計。內部審計機構在加強管理、提高效率和為妳的單位和部門建立良好秩序方面發揮作用是非常重要的,這是內部審計的主要目標”。因此,內部審計應在公司治理中發揮以下作用:
審計監督職能。壹是監督企業的財務收支;二是對企業的重點單位、重點部門、重點資金和重要經濟活動進行監督;三是監督企業內部管理和制度執行情況。通過監督和揭示、查處問題,促使企業內部各單位、各部門依法經營,加強管理,堵塞漏洞,提高效率,為企業實現經營目標服務,保證整個組織的經營活動良性循環。
員工角色。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在市場經濟中,企業面對不斷變化的環境,經常會遇到改制重組等問題。這時,審計可以利用其對政策和企業內部運作的熟悉,在企業改制重組等經營決策中發揮參謀作用;(2)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內部審計揭示查出的問題,提出整改建議,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三)通過對領導關心的熱點問題、薄弱環節和單位進行審計調查,為領導決策提供有價值的信息;(4)利用內部審計接觸面廣的優勢,發揮承上啟下的作用,及時、公正地向領導反饋下屬單位或相關部門的困難、問題和意見,發揮上下級之間的信息溝通作用;(5)在對下屬單位進行審計的過程中,對下屬單位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審計建議。
管理的診斷功能。內部審計可以通過管理審計和績效審計掌握企業的經營管理狀況,並對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同時,內部審計的壹個重要職能就是發現內部控制的缺陷和漏洞,分析經營管理過程中的偏差和錯誤,解剖問題產生的各種主客觀原因,從而實現對企業經營的診斷。
咨詢功能。內部審計可以利用其熟悉企業、接觸面廣、綜合性強的優勢,為被審計單位提供咨詢服務。
評估和認證功能。通過管理審計、績效審計和合同管理審計,對下屬單位和部門的績效進行評價,為兌現獎懲提供依據;通過內部控制制度審計,評價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為改進內部控制提供依據;通過開展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下屬單位行政首長的任期經濟責任,為組織部門任用幹部提供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