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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捐贈貨物的財務處理

進口捐贈貨物的財務處理

如果進口捐贈品是進口免費樣品,我們可以將樣品費計入預售賬戶。

付費購買和免費贈送:

借方:銷售費用

貸款: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增值稅(銷項)

在此分錄中,庫存商品的價值應以進價為基礎,因為這是正常的市場售價,即計稅價值。因為樣品是為了銷售而贈送的,應該作為銷售費用,所以不應該計入營業外支出。

二。收到沒有發票的捐贈樣品。

借:庫存商品(按正常市場價格)

貸款:營業外收入-捐贈利潤

企業進口貨物時,需要確認進口貨物的價值。貨物價格包括庫存貨物的進價、已支付的進口關稅、已支付的運輸服務費和其他直接費用,並扣除相應的增值稅金額作為進項稅額。具體條目是,

借:庫存商品(進價+關稅+運輸費+服務費),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進口增值稅),

貸款:銀行存款等。

如果將產品送給客戶,則視為銷售,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應收賬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

貸款:庫存商品

購買的商品贈送給客戶,如何處理稅款?

購買的商品作為銷售稅給顧客。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壹)將貨物委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二)代銷商品;

(三)有兩個以上機構且統壹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壹個機構轉移到其他機構銷售,但相關機構位於同壹縣(市)的除外;

(四)使用自產或委托貨物的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五)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六)將生產、加工或者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七)向股東或者投資者分銷自產、委托加工或者采購的貨物;

(八)將生產、委托或者購買的貨物無償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以上內容安排是我們對進口捐贈物資財務處理的說明。有些企業在促銷時會給客戶壹些樣品。國內外都會這樣。如果涉及進口情況,我們的賬務處理可以做到這壹點。如果我們的企業把商品外包給客戶,我們也會當作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