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付賬款到收入的分錄處理
企業與其他企業之間發生相互購銷業務時,通過雙方簽訂協議,可以用本企業的收入沖減本企業的應付賬款。對於收入部分,需要正常計算繳納相應的稅費,分錄如下:
借方:應收賬款-XX公司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應付賬款-XX公司
貸款:應收賬款-XX公司
應付賬款是指企業在購買材料、商品或接受勞務等經營活動中應支付的金額。應付賬款壹般應在與所購材料所有權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已經轉移或所購服務已經接受時予以確認。
應付賬款和應收賬款的區別
應付賬款屬於負債,是公司欠供應商的貨款,屬於公司的債務。
應收賬款屬於資產類,是公司銷售商品未收回的貨款,屬於公司的債權。指企業在正常經營過程中,銷售商品、產品、提供勞務等業務,應向采購單位收取的款項,包括應由采購單位或勞務接受單位負擔的稅金,以及采購方支付的各種運雜費。應收賬款是隨著企業的銷售行為而形成的壹種債權。因此,應收賬款的確認與收入的確認密切相關。應收賬款通常與收入同時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