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減值準備的相關規定
《企業會計制度》要求企業對可能發生損失的資產計提減值準備,即壹方面,企業應當在每年年度終了對資產進行定期或者至少是全面的檢查,按照謹慎性原則合理預測可能發生的損失,實行計提減值準備制度;另壹方面,賦予企業在選擇計提方式和計提比例上更大的自主權。新制度下,企業必須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包括八項:應收賬款壞賬準備、短期投資減值準備、存貨跌價準備、長期投資減值準備、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委托貸款減值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