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會計師考試科目搭配如下:壹年兩科:會計+稅法/經濟法/審計、財務管理+戰略;壹年三門:會計+審計+稅法,會計+稅法+經濟法,會計+經濟法+財務管理;壹年四科:會計+審計+稅法+經濟法,會計+稅法+財務管理+戰略。以上搭配僅供參考。
筆記考試的特點
六門學科緊密相關,其中會計是基礎學科,審計和財務成本管理離不開會計基礎知識的幫助,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是從財務成本管理中直接分化出來的壹門學科。各科知識掌握透徹,不僅有利於通過專業階段的其他科目,也有利於綜合考試。
綜合階段考試分為試卷1和試卷2。試卷1以會計、審計、稅法為主,包含職業道德,意在考察考生的法務業務。第二篇主要考察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方向的內容,旨在考察技術咨詢和業務分析能力。綜合階段的考察內容涵蓋了所有科目,也就是說專業階段的知識紮實程度會直接影響到綜合階段的成績。
註冊會計師考試周期
註冊會計師職業階段考試,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6個科目,5年內均有效。對連續五個年度考試中專業階段考試全部科目合格的考生,由財政部考試委員會頒發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合格證書。
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考生可以參加綜合階段考試。參加綜合階段考試並考核合格後,由財政部考試委員會頒發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證書。
註冊會計師考試成績管理辦法
(壹)各科考試實行百分制,60分為合格分數線。
(二)專業階段考試的單科考試成績有效期為5年。連續五個年度考試取得專業階段考試各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發給《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書》電子證書,考生登錄網報系統下載打印。
(三)對取得綜合考試科目合格的考生,在全國統壹考試中頒發註冊會計師證書。《綜合合格證書》由考生在成績發布之日起45個工作日內,向綜合階段考試報考所在地考務辦公室提出申請。具體許可事項請以省考辦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