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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的分析工作

所謂財務會計報告,是指企業對外提供的反映企業某壹特定日期財務狀況和某壹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的文件。它是企業會計核算的最終成果,是企業對外提供財務會計信息的主要形式。甚至可以說,企業的日常會計核算工作都是為了期末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積累資料和作好前期的準備工作。壹、財務會計報告的分類:企業的財務會計報告根據所反映的期間長短的不同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財務會計報告。1、月度、季度財務會計報告是指月度和季度終了時所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2、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是指在每個會計年度的前6個月結束後對外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3、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是指年度終了對外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通常將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財務會計報告統稱為中期財務會計報告。二、財務會計報告的構成:是由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註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組成。企業對外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的內容、會計報表的種類和格式、會計報表附註的主要內容等是由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內部管理需要的會計報表由企業自行規定。月度、季度中期財務會計報告通常僅指會計報表。1、會計報表的構成企業對外提供的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資產減值準備明細表、利潤分配表、股東權益增減變動表、分部報表及其他有關附表。2、會計報表附註的構成會計報表附註至少應當包括:(1)不符合會計核算基本前提的說明;(2)重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的說明;(3)重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更的說明;(4)或有事項和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說明;(5)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6)重要資產轉讓及其出售的說明;(7)企業合並、分立的說明;(8)會計報表中重要項目的明細資料等。3、財務情況說明書的構成財務情況說明書至少應包括:(1)企業生產經營的基本情況;(2)利潤實現和分配情況;(3)資金增減和周轉情況;(4)對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有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三、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報期限1、月度中期財務會計報告應在月度終了後6天內(節假日順延,下同)對外提供;2、季度中期財務報告應於季度終了後15天內對外提供;3、半年度中期財務會計報告應於年度中期結束後60天內(相當於兩個連續的月份)對外提供;4、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對外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