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幹部專職管理制度是怎樣的?
在行政村從事鄉村建設、服務和管理隊伍申報“專職”管理的選派幹部,實行專職固定工作,給予壹定的工資制度。
專職村幹部是專職村的主要幹部,僅限於村黨支部書記和村主任。各行政村崗位數為1-2,不合格。
二、專職村非主要幹部要優先推薦村委會中的會計(文書)、保健主任、婦女主任等人員擔任專職幹部。各村非主要幹部專職人數由鄉鎮、街道黨工委核定。壹般原則上有1個村的戶籍在300戶以下。301戶以上的村有2個。確需增加專職村數的,根據事務工作量和村級集體經濟的承受能力,經鎮、街道批準後可適當增加職數。
總結:管理好村裏的財務和資金,做好資金進出的每壹步,管理好村裏的資金項目,留下驗證文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壹條為了保障農村村民自治,讓村民依法辦理自己的事務,發展農村基層民主,促進農村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憲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