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洛陽市第三批擬征收城市建設用地實施2018。
開始通知
洛【2020】第15號
根據洛陽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土地利用計劃指標,擬征收洛龍區李村鎮提莊社區等3個社區集體土地5.7788公頃,其中農用地5.51公頃,建設用地0.2127公頃。現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壹、擬征收土地的範圍
1地塊:東至提莊社區水澆地,西至玉溪東街,南至提莊社區水澆地,北至提莊社區水澆地;
地塊2:東面為利東社區的水澆地,西面為李南社區的礦業用地,南面為李南社區的水澆地和利東社區的水澆地,北面為李南社區的水澆地和利東社區的水澆地。
二。被征用的土地用途
征收後將作為商業用地和教育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現狀
擬征用洛龍區李村鎮提莊社區集體土地3.7785公頃,全部為農用地;
擬征用洛龍區李村鎮李東社區集體土地1.5436公頃,全部為農用地;
擬征收洛龍區李村鎮李南社區集體土地0.4567公頃,其中農用地0.244公頃,建設用地0.2127公頃。
洛陽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擬組織宜賓區征地拆遷辦公室、李村鎮政府等單位據實開展土地現狀調查。
四。社會風險評估
根據《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涉及群眾利益重大決策事項信訪評估的意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國土資源廳關於進壹步加強征地管理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意見的通知》, 洛陽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擬召集信訪局、區建設局、區國土資源分局、相關局委、李村鎮政府等單位及幹部組成社會風險評估小組。
五、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個人在擬征地範圍內種植、種植、建設的,壹律不予補償。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