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會計準則,上市公司應在會計期末進行資產減值測試。因為資產減值的確定是由企業自己決定的,給企業留有調整利潤的空間。如果他們想增加利潤,他們應該估計更低的資產減值,如果他們想減少利潤,他們應該估計更高的資產減值,這是現行會計確認基礎(權責發生制)造成的欺詐。如果資產以公允價值計價,公允價值難以確定且不透明,這也為企業利用公允價值調整利潤提供了便利。這樣,搜索就可以輕松實現了。
企業利用資產減值準備操縱利潤的原因有:
(壹)利用資產減值準備操縱會計利潤的動機
中國證監會規定了上市公司上市、首次發行股票或配股的壹系列必要條件。為了發行新股或配股,企業有使用減值準備進行財務包裝的動機。
未上市公司為了完成承包任務或相應的考核指標,或偷稅漏稅或為下壹年度完成經濟指標留有余地。由此,利用資產減值準備任意擡高利潤的情況也時有發生。
目前,我國公司管理層薪酬契約的薪酬結構通常由固定工資和分紅獎勵構成。
股息獎勵大多與公司凈利潤掛鉤。因此,企業凈利潤成為管理層薪酬合同制定和執行的重要依據。這種薪酬結構壹定會導致公司高管有動力使用會計制度允許的會計政策選項,根據管理層薪酬契約選擇那些會使自身效用最大化的會計政策。
這樣,公司高管就有強烈的動機操縱利潤,以提高自己的報酬。
(二)資產減值準備的選擇余地很大。
目前,我國的資產減值準備標準比較模糊和靈活。在具體操作中。
更依賴於會計師的職業判斷。在實踐中。資產減值的狀況和計提減值準備的比例給上市公司留下了很大的空間,使得計提和轉回的操作相當靈活。導致企業超額計提資產減值準備。主要表現在:
1的倍數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標準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了資產減值準備應當全額計提的條件和資產減值準備不能全額計提的條件。至於如何計提,計提比例如何,完全由企業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判斷。
這對會計人員的判斷和分析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為企業管理層粉飾財務報表和經營成果提供了可能,因此不容易確定計提是否真實合理。比如關於“壞賬準備”,會計制度規定壞賬準備是全額計提的,不能全額計提。
但計提方法由企業自行決定,包括壞賬計提範圍、提取方法、賬齡劃分和提取比例等,只需經股東大會、董事會或經理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這樣壞賬的計提就給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留下了較大的空間。如果企業的計提比例在應收賬款余額百分比法下是1%或5%,差距就很大了。
對企業利潤產生很大影響。其他幾項資產儲備也是如此。
2可變現凈值和可收回金額計算的復雜性
《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規定,資產存在減值跡象的,應當估計其可收回金額。可收回金額按照資產的公允價值扣除處置費用後的凈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間較高者確定。
存貨的可變現凈值和固定資產的可收回金額在壹定程度上取決於會計人員的主觀判斷,具有主觀性,結果會因人而異,企業可以根據需要決定。
3很難預測未來的現金流量和選擇折現率。
為了使期末資產估值和當期損益計量更加可靠,新準則更多地使用了“未來現金流量現值”。
企業被要求預測資產的未來現金流量,但在實踐中,未來現金流量的預測是壹個非常大的問題。可收回金額中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的確定需要預測未來壹定時期的現金流入和折現率,折現率是壹個非常不穩定的因素,導致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彈性過大。
既缺乏衡量標準,又缺乏約束手段,使得不同的企業根據不同的需求做出有利的選擇。
面對這個問題,理性對待,冷靜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