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後回購和銷售退回如何做賬?
企業售後回購的,會計分錄如下:
1、銷售商品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2、回購價與原售價之間的差額,應在回購期間按月計提利息費用,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財務費用
貸:其他應付款
3、銷售方購回商品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付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
企業銷售貨物退回的時候,應該沖減公司的收入和對應的稅費,其分錄為:
借:應收賬款(負數)
貸:主營業務收入(負數)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售後回購和銷售退回如何理解?
售後回購交易是壹種特殊形式的銷售業務,它是指賣方在銷售商品的同時,與購貨方簽訂合同,規定日後按照合同條款(如回購價格等內容),將售出的商品又重新買回的壹種交易方式。
如果賣方承諾在銷售商品後的壹定時期內回購,如果合同規定回購價以回購當日的市場價為基礎確定,確認銷售收入,如果回購價已在合同中明確,不應該確認收入。
銷售退回,顧名思義就是指購貨方在購買商品後,因為種種原因,而導致將商品退回的情況。這種情況下,壹般銷貨方是允許進行商品退還的,並且會退還全部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