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者的區別在於處理上不同。
具體分析如下:
1、如果是企業合並中的壹攬子交易的話,按被投資單位凈資產在最終控制方報表中的賬面價值份額計量;是將每壹次取得股權投資都視同形成了企業合並來處理的,同時是按照所有者權益進行衡量。
2、如果是企業合並中的非壹攬子交易會計處理的話,是通常按照實際支付的報價來進行的。需要對初始投資的成本進行調整,來作為營業外收入處理。壹旦構成重大影響的話,如果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則公允價值計量。
確定同壹控制下企業合並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在合並日,根據合並後應享有被合並方凈資產在最終控制方合並財務報表中的賬面價值的份額,確定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擴展資料:
對於非壹攬子交易下,個別報表合並日前權益法調整,已確認有關損益、其他綜合收益以及其他權益變動,在恢復合並方凈資產項目時,應分別予以沖減,避免存在將子公司合並日前各凈資產(除股本)重復算入合並報表。
壹攬子交易”是同時或者在考慮了彼此影響的情況下訂立的;這些交易整體才能達成壹項完整的商業結果;壹項交易的發生取決於其他至少壹項交易的發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