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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記賬委托合同

代理記賬委托合同

 委托代理合同是常見的合同之壹,下面是代理記賬委托合同範本,歡迎參考。

代理記賬委托合同壹

 甲方:(委托單位):

 乙方:(受托單位):

 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及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記賬,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雙方本著誠信、平等、互利之原則,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壹、委托範圍

 1.時間: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對甲方20 年 月到20 年 月的經濟業務進行代理記賬。

 2.業務範圍(請在以下事項中選擇):

 (A)建賬;(B)代理記賬(含整理原始憑證,裝訂會計憑證/賬薄)(C)財務管理咨詢;(D)稅務相關事項(國地稅報到);(E)代理甲方參加各種稅務會議,協助甲方接受稅務檢查;(F)清理亂賬;(G)辦理壹般納稅人年檢;(H)社保:其它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建立健全的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完整,積極配合乙方工作。甲方在每月30日前為乙方提供完整的會計資料,包括各種發票的使用情況、銀行存款的詳細情況(出示銀行對賬單)。如果甲方提供資料不全、票據失真致使乙方無法繼續工作,從而導致工商稅務處罰,由甲方負責,甲方並對提供的會計原始憑證的真實性負責。

 2.安排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按《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來單據。

 3.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4.及時準確將收到工商、稅務部門的信件、電話等內容轉交或傳達乙方。

 5.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的支付代理記賬費用。

 6.為乙方派出的代理記賬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及《企業會計準則》和湖南省各項稅收管理等有關規定開展代理記帳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選擇相應的會計核算制度。

 3.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按《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妥善保管會計檔案並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有關規定審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會計資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資料丟失,應由乙方負責彌補並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

 6.對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業機密和會計資料嚴格保密,不得隨意向外透露、出示和傳遞。

 7.稅務部門到甲方檢查工作,必要時乙方列席會議,根據需要向稅務部門匯報。

 四、結算方式

 每月服務費 ¥ 元 ,季付 ¥ 元,年付 ¥ 元。

 (註:在辦理納稅申報及其他相關事項時,乙方辦事人員所發生的往返交通費,由乙方墊付,甲方實報實銷)

 五、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並付款之日起生效。並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事項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違約責任

 任何壹方如有違反合同的規定,給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的,則按《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最短委托期為壹年,合同未滿六個月任何壹方終止合同,都應向對方支付相當壹個月服務費的違約金。

 原始憑證交接時付款,過期壹周不付服務費,甲方應按所欠費用的二倍賠償乙方損失,同時本合同自動失效,乙方不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七、其他有關事項

 1.甲方應留給乙方詳細的聯系方式,在報稅期,需甲方提供公章及資料,如果與甲方聯系不上,其後果由甲方負責。

 2.由於乙方原因,未能及時完成會計核算,造成壹定後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代理記賬委托合同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放)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記賬,根據《會計法》和財政部《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簽訂以下協議:

 壹、 委托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壹) 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應當填制或取得符合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

 規定的原始憑證;

 (二)應當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

 (三)及時向代理記賬機構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

 (四)對於代理記賬機構退回的要求按照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二、 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壹)按照委托合同辦理代理記賬業務,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壹的

 會計制度的規定;

 (二)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

 (三)對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當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

 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規定的要求,應當拒絕:

 (四)對委托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予以解釋。

 三、 業務範圍:

 1)根據委托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材料,按照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

 行會計核算,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

 會計報告;

 2)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編制和提供財務會計報告要符合《會計法》的有關

 規定和稅務部門的要求,內容真實、準確;

 3)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

 4)會計資料傳遞程序和簽收手續;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妥善保管會計檔案;

 5)按有關規定審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6)對委托方有關會計法規和財稅政策等問題,提供咨詢意見;

 四、 代理記賬收費;

 經協商,乙方代理記賬收費標準為人民幣每月 元,按季預付,次月十日前付清。另外,乙方為甲方提供財務代帳服務的同時發生的相關費用,包括:市內交通費、記賬報表、辦公文具費等由甲方支付。經協商壹次性支付壹年的賬本報表費用 元,壹次性支付壹年的市內交通費用 元。

 五、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年,並在本合同約定的

 全部事項完成之前有效,代理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壹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違約責任:

 甲、 乙雙方如乙方提前終止合同,需付給對方違約金:人民幣伍佰元整。

 七、合同終止:

 委托人、受托人終止委托合同時應當辦理會計交接事宜。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記賬委托合同三

 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本合同為代理記賬服務的合同約定書,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

 乙方:

 二.雙方的責任及義務

 三.(壹)甲方義務

 1.甲方對提供的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承擔責任。

 2.甲方要購買代理記賬所需的憑證、賬簿、納稅申報表、會計報表等必須的財務用品,費用由委托方支付,該費用不屬於支付的代理記賬的報酬中。

 3. 甲方每月付給乙方基本報酬--------------元。不屬於代理記賬的範圍的事項如果需要乙方代理需要另外支付報酬。

 (二)乙方義務

 1.遵守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會計準則,依法履行會計代理的職責。

 2.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

 3.經委托代理記賬單位簽名後,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向稅務部門定期提供申報的納稅資料以及其他稅務資料。

 4.對知悉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5.對委托方指使授意做出不符合國家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的要求可以拒絕。

 6.對不符合會計做賬要求的憑證票據等可以拒收並退回,並說明原因。

 三.代理記賬的報酬在每月的申報工作完成後支付,不得拖欠和拒付。

 四.本合同壹式兩份,經合同雙方簽署後生效,本合同有效期暫為 年,從合同簽字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續簽合同。合同條款如果有變更由合同雙方協商。

 五.簽約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移交保管銷毀財務資料和檔案。

 六.按照《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承擔違約責任,其他事項可以經合同雙方協商確定。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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