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計法,是指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頒布的調整我國經濟生活中會計關系的法律的總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同;
2、會計行政法規,是指調整我國經濟生活中某些方面會計關系的法律規範,由國務院制定並頒布,或由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經國務院批準並頒布,以會計法為依據。有《總會計師條例》、《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現金流量表》等。
3.會計法規。指財政部、國家會計工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關於會計工作某些方面的規範性文件。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制定的會計文件包括股份公司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