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工作交接的內容包括:
1、出納憑證:包括與現金、銀行存款及其他貨幣資金有關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
2、出納賬簿: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等。
3、現金:包括庫存的人民幣和外幣。
4、支票:空白支票、支票領用備查登記簿。5.有價證券:包括債券、股票等。
出納是按照有關規定和制度,辦理本單位的現金收付、銀行結算及有關賬務,保管庫存現金、有價證券、財務印章及有關票據等工作的總稱。
在中國古代出納也指家庭等方面的收支管理情況,例如清田蘭芳《明河南參政袁公(袁可立子袁樞)墓誌銘》:“十七來歸,即傳家政。按親族,禦臧獲,美肴酒,綜出納,無事不井井。”
從廣義上講,只要是票據、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收付、保管、核算,就都屬於出納。它既包括各單位會計部門專設出納機構的各項票據、貨幣資金、有價證券收付業務處理,票據、貨幣資金。
有價證券的整理和保管,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核算等各項工作,也包括各單位業務部門的貨幣資金收付、保管等方面的工作。狹義的出納則僅指各單位會計部門專設出納崗位或人員的各項工作。
企業出納工作交接的內容,總體來看,主要包括以下壹些基本內容:
1.出納憑證:包括與現金、銀行存款及其他貨幣資金有關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
2.出納賬簿: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等。
3.現金:包括庫存的人民幣和外幣。
4.支票:空白支票、支票領用備查登記簿。
5.有價證券:包括債券、股票等。
6.用於銀行結算的各種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商業匯票、等票據。
7.各種收款收據:包括空白收據、已用或作廢收據的存根聯等。
8.印章:包括財務專用章、銀行預留印鑒以及“現金收訖”、“現金付訖”、“銀行收訖”、“銀行付訖”、“作廢”等業務專用章。
9.會計文件:如應由出納人員保管的相關文件、銀行對賬單、合同、協議等。
10.會計用品:如報銷單據、借據等。同濟大學四平路。
11.辦公室、辦公桌與保險工具的鑰匙,各種保密號碼。
12.本部門保管的各種檔案資料和公用會計工具、器具等。
13.各種文件資料和其他業務資料。
14.經辦未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