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見題,不好說。但直接分配法是將輔助生產成本向非輔助生產車間的受益單位分配,所以,借方科目肯定不是“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而應為核算基本生產車間的制造費用的賬戶。1.如果書上說,不計入“制造費用”賬戶,壹定是不計入基本生產車間的制造費用賬戶。那麽,可以推知該企業基本生產車間的制造費用是通過“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產品”賬戶核算的。所以分錄為:借: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產品(制造費用)
貸: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車間
2.如果妳所看的書上並沒有這樣的提法,那麽,基本生產車間所應承擔的輔助生產費用則直接計入該基本生產車間的制造費用賬戶。分錄為:
借:制造費用——基本生產車間
貸:生產成本——輔助生產車間——**車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