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會計從業人員:
綜合本網站“網絡咨詢-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欄目會計人員留言情況,現就留言熱點及繼續教育補考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2011年當年補考可從“試卷二”或“試卷三”任選其壹,任意壹卷考試合格即可,60分為合格線。當年補考不另收取補考費用。我市會計網絡教育系統,是由政府自行開發、維護的,是集會計人員動態信息采集、跨省調轉查詢等管理功能的會計綜合服務管理系統。根據《福建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閩財會[2006]79號)第六條 :“ 各設區市、縣(市、區)財政部門負責本地區會計從業人員繼續教育的管理工作”規定,為確保我市會計數字化管理基礎的完整、真實, 泉州轄區個別在國家級、省級有關繼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面授機構或其他經營性網站繳費報名的會計人員,應在本系統補報名,報名時可申請免培免考,並憑其已繳費收據到會計證管轄地財政局確認或免費開通培訓、考試。補報名或補考試截止時間至2012年1月31日。
二、根據《福建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閩財會[2006]79號)第十壹條 :“ 會計人員由於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原因,無法在當年完成接受培訓時間的,可由本人提供合理證明,經歸口管理的當地財政部門審核確認後,其參加繼續教育時間可以順延至以後年度完成”的規定,同時,考慮到我市2008-2010年會計繼續教育考試全部采用無紙化集中閉卷形式,為公平服務,維護絕大多數遵守規定的會計人員權益,對無故不在規定時間參加我市統壹組織的無紙化集中閉卷考試,而參加其他形式考試或事後參加經營性開卷補考者均不予認可。對個別確因客觀原因缺考或已參加我市組織的2008年-2010年度考試及補考不合格的會計人員,應由本人提供合理證明,於2011年12月至2012年4月21--27日(上班時間)到各級財政會計服務窗口申請補考(2011年當年繼續教育考試已合格者應先打印成績單備存,向會計服務窗口申請取消當年度報名後,方可重新選報補考科目)。補考收取行政成本費10元/人,可點擊報名表右下角采用網銀支付。考試形式由原集中閉卷改為開卷考試,以60分為合格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