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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錄

城建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錄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以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為基礎的稅種。

納稅人為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稅率根據納稅人所在地不同,從1%到7%不等。公式為: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應交消費稅+應交營業稅)?適用稅率企業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借方?營業稅及附加?和其他科目,記入?應付稅款?城市維護建設稅該不該交?主題。

例如,某企業本期實際應繳納增值稅40萬元,消費稅2465438元,營業稅65438元。本企業適用的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為7%。本企業相關會計處理如下:

(1)計算應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借:營業稅及附加5.6萬元。

貸款:要不要交稅?應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5.6萬元。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400000+241000+159000)?7%=56000(元)

(二)以銀行存款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時:

借:該不該交稅?應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5.6萬元。

貸款:銀行存款56000元。

如市區某公司2008年6月實際繳納增值稅430萬元,消費稅70萬元,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金額及賬務處理如下:

①應交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

應交城建稅=(430+70)?7%=35(萬元)

應付教育費附加=(430+70)?3%=15(萬元)

②進行會計分錄:

借:營業稅及附加50萬元。

貸款:要不要交稅?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35萬元。

?應付教育費附加為150 000。

借:該不該交稅?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35萬元。

?應付教育費附加為150 000。

貸款:銀行存款50萬。

此外,我們還必須註意以下兩點:

(1)城建稅是附加稅,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為計稅依據,不含非稅項目。

(2)海關對進口產品征收的增值稅和消費稅,不征收城建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