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條件
凡符合《會計法》、《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申請會計從業資格的,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壹)堅持原則,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三)具備壹定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技能;
(四)熱愛會計工作,秉公辦事。
被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符合重新申請會計從業資格條件的,必須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因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汙、挪用公款、職務侵占以及其他與會計職責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
考試科目
資格考試科目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由財政部統壹制定。
考試隊形
考試采用閉卷筆試和計算機考試(初級電算化)。
註冊時間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由省財政廳組織,報名時間為3月下旬和9月下旬,考試時間為5月上旬和10月上旬。
考試費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每科45元,初級會計電算化60元。
註冊程序
報考時,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和三張近期免冠壹寸黑白布面照片及底片,到指定報名地點填寫相關表格,辦理報名手續。
結果公告
考試成績壹般在考試結束兩個月後公布。三科同時通過者,憑準考證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豁免條件
符合報名條件,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中專(含中專)以上會計專業學歷的報考人員,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含2年)免試會計基礎和初級會計電算化。
會計專業包括
會計;計算機化會計;註冊會計師的專業化;審計;財務管理;財務管理。
會計初級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指南
考試介紹
(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壹組織、統壹考試時間、統壹考試大綱、統壹考試命題、統壹資格標準的考試制度。(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壹次。
凡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中從事會計工作,符合報名條件的,均可報考。
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合格者,授予會計專業技術證書,該證書由人事部統壹印制,由人事部、財政部統壹印制。這個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備的原則,擇優選拔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
考試水平
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等級代碼為2。
考試科目
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由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兩個科目組成。
初級資格考試分兩天半,初級會計實務課程3小時,經濟法基礎課程2.5小時。
註冊條件
(壹)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沒有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有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有教育部門承認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註冊程序
凡符合報名條件,申請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由本人提出申請,單位予以核實。人事部門在規定期限內持學歷證書、身份證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報名表》進行報名資格審核後,到當地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設置的報名地點報名。
成績管理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者,須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
註冊時間
報名時間壹般安排在考試年度的前壹年,10-11。
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壹般安排在考試年度5月的第三個周六日。(以當年公布的報名時間和考試時間為準)
考試用書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使用的考試大綱、指定用書及相關輔導資料由財政部統壹編寫、出版和發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財政部的名義編寫、出版、發行各種考試用書和復習資料。
考試紀律
要嚴格執行考試工作的有關規定和紀律,切實做好試卷命題、印制、發送和保管過程中的保密工作。我們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泄密。考場紀律要嚴肅。考試工作人員應堅決執行回避制度。對違反考試紀律和有關規定的,要嚴肅處理,追究領導責任。
財政部將制定壹系列有關考試工作的規章制度,確保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健康有序進行。
資格證書的獲得
考試合格者憑考試成績合格通知書到當地人事部門辦理資格證書。
中級會計職業資格考試指南
考試介紹
(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壹組織、統壹考試時間、統壹考試大綱、統壹考試命題、統壹資格標準的考試制度。(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壹次。
凡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中從事會計工作,符合報名條件的,均可報考。
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合格者,授予會計專業技術證書,該證書由人事部統壹印制,由人事部、財政部統壹印制。這個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備的原則,擇優選拔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
考試水平
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等級代碼為1。
考試科目
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由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三個科目組成。
中級資格考試分為三天半,財務管理和經濟法2.5小時,中級會計實務科目3小時。
註冊條件
(壹)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沒有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有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取得大專學歷,從事會計工作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兩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壹年。
5.獲得博士學位。
(3)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中級、初級資格,並具備上述基本條件者,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4)報名條件中規定的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的總年限,截止時間為考試報名當年年底前。
註冊程序
凡符合報名條件,申請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核實。憑學歷證書、身份證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報名表》,由人事部門在規定期限內進行報名資格審核,並在當地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設置的報名地點報名。
成績管理
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以兩年為壹個周期,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註冊時間
報名時間壹般安排在考試年度的前壹年,10-11。
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壹般安排在考試年度5月的第三個周六日。
考試用書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使用的考試大綱、指定用書及相關輔導資料由財政部統壹編寫、出版和發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財政部的名義編寫、出版、發行各種考試用書和復習資料。
考試紀律
要嚴格執行考試工作的有關規定和紀律,切實做好試卷命題、印制、發送和保管過程中的保密工作。我們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泄密。考場紀律要嚴肅。考試工作人員應堅決執行回避制度。對違反考試紀律和有關規定的,要嚴肅處理,追究領導責任。
財政部將制定壹系列有關考試工作的規章制度,確保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健康有序進行。
資格證書的獲得
考試合格者憑考試成績合格通知書到當地人事部門辦理資格證書。
高級會計師報考指南
試點範圍
為推進會計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積極探索科學、客觀、公正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價方法,在總結2003年浙江、湖北兩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價試點工作的基礎上,2004年擴大了16省市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價試點工作。2005年擴大到29個省市。
2005年,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自治區、陜西、甘肅、青海、寧夏回族自治區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確定了高級會計師試點地區。
組織管理
人事部、財政部* * *結合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價擴大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
試點考試由國家組織,評價工作仍由試點省份按現有辦法組織。在高級會計師評價與試點相結合的地區,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價的人員必須通過考試,方可參加評價。
財政部、人事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試辦公室”)負責確定考試科目、制定考試大綱、組織命題和閱卷、確定合格標準。
試點地區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由省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在當地人事、財政部門的領導下組織實施。
註冊條件
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規定了高級會計師專業職務任職資格考核條件。
2、經省級人事、財政部門批準申報高級會計師資格。
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考試時間為210分鐘。
采取開卷筆答題方式。主要考察考生運用會計、財稅等相關理論知識、政策法規對相關背景信息進行分析、判斷和處理的綜合能力。
考試時間
考點原則上設在省會城市和直轄市的大學、中專和高考定點學校。
年度高級會計師考試時間為9月的第壹個星期六。報名時間壹般安排在考試當年的3-4月間。
考試要求
各級考試管理機構要嚴格執行考試工作的組織紀律,切實做好試卷保密、試卷管理、考場組織等環節的工作,對泄密和弄虛作假的,要嚴肅處理並追究當事人和相關領導的責任。在試點考試工作中,各地要認真組織和聽取考生的意見和建議,努力提高服務質量。
試點過程中如遇到問題,請及時與全國會計考試辦公室聯系。
可接受性標準
試點地區可根據當地會計專業人員實際情況,參照國家標準,確定參加當年使用標準,報全國會計考試辦公室備案,由試點地區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出具考試成績證明,該證明僅在本年度當地評聘工作中有效。
成績管理
參加考試並達到國家資格標準的,由全國會計考試辦公室頒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造價證書,全國範圍內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