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托管資金的核算方法。代管資金主要由其他單位核算,屬於代管性質的各種撥款。如同級財政負擔的縣級以上工會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收入和支出,以及委托的其他資金。
工會和事業單位收到財政撥款或主管工會撥入的經費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代管經費”科目;支付費用時,借記托管基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現金科目。
例:某工人療養院接收區財政離退休人員8萬元。當月支付本月離退休人員現金15000元。會計分錄如下:
收到時,借記:銀行存款80000.00。
貸款:代管資金-退休費80,000.00。
支付時,借:代管資金-退休費15000.00。
貸項:現金15000.00
(2)其他應付款的核算方法。其他應付款是指事業單位核算及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各種款項。包括固定資產租金、收到的存款、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其他資金。
工會和事業單位應支付或暫收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業務支出”等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支付時,借記“其他應付款”,貸記“銀行存款”。
例:某文化宮在工資發放期間從員工住房公積金中扣除3000元,並於當日以銀行存款方式支付給中國建設銀行。會計分錄如下:
代扣時,借記:業務費3000.00元。
貸款:其他應付款-中國建設銀行3000.00
付款時,借:其他應付款-中國建設銀行3000.00
貸款:銀行存款3000.00。
(3)應付上級款項的核算方法。應付上級款項是指隸屬於上級單位的獨立核算單位在結余中按規定的標準或比例應支付給上級主管工會的款項。年度終了,工會和事業單位計算應付金額時,借記“結余分配”科目,貸記“應付上級經費”科目;上繳時,借記“應付上級款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4)應納稅額的核算方法。應交稅費是指工會和事業單位應交的各種稅費。包括壹般納稅人所屬機構應繳納的增值稅;機構提供服務應繳納的營業稅;繳納所得稅等事業單位應繳納的所得稅。屬於壹般納稅人的機構,應在應交增值稅明細賬中設置進項稅、銷項稅、已交稅金等欄目(材料和庫存商品在收入和支出中核算)。
工會和事業單位的其他稅金,壹般在月末計算應納稅額時,借記“業務支出、營業外支出、結余分配”等科目,貸記“應交稅金”科目;納稅時,借記“應交稅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