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分三個等級,分別是會計從業資格證、會計職稱證書、註冊會計師證書。
會計職稱證書又分三個等級,分別是初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職稱、高級會計職稱。
但會計從業資格證已取消,將“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規定,改為“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
會計職稱及註冊會計師簡介:
會計職稱,專業名稱為: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是由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同組織,全國統壹組織、統壹考試時間、統壹考試大綱、統壹考試命題、統壹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
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從事會計工作,並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人保部統壹印制,人保部、財政部用印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從獲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中擇優聘任。
註冊會計師又稱CPA,是指通過註冊會計師執業資格考試並取得註冊會計師證書在會計師事務所執業的人員。
註冊會計師專業考試科目為:《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稅法》、《戰略與風險管理》,綜合階段為:職業能力綜合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