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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開具增值稅發票,但暫不確認收入,如何進行會計分錄?發票上沒有確認收入的部分在哪裏?

根據增值稅金額的金額: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不能確認收入的發票,必須留著確認,貼在確認收入的會計憑證後面。

按照慣例,我們填寫的銷售額壹欄的數字應該和報表上的銷售額壹致,所以應該是確認收入的部分。

銷售貨物提前開票的,開票日為確認繳納增值稅義務的時間,按規定繳納增值稅。

但在企業所得稅中,銷售商品時,要求同時滿足國稅函〔2008〕875號第壹條第(壹)項規定的條件,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所以公司提前賣貨,先開發票。雖然不發貨物,但是要交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處理中不需要確認收入。

擴展數據:

為方便企業填報,可根據實際情況采用以下方法:

(1)壹般納稅人企業也可以根據實際操作中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計算該指標,計算公式為: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轉移-免抵減貨物退稅額)。同時需要註意的是,這壹指數的計算應包括可按需退貨的商品和服務的相應項目。

(2)實行簡易征收方式的壹般納稅人企業,可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的“簡易征收方式計算的應納稅額”填寫本指標。

(3)符合財稅部門規定減征某些產品稅款的壹般納稅人企業,在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填報本指標時,也應扣除“應納稅所得額”。

(4)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可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填寫“本期實際應納稅額”。

百度百科-應交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