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678910漢字如下:壹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大寫壹到十寫法:壹、貳、三、肆、伍、陸、柒、捌、玖、拾。
大寫金額既大寫數字是東亞地區特有的數字書寫方式,利用與數字同音的漢字取代數字,以防止數目被塗改。 據考證,大寫數字最早是由武則天發明,後經朱元璋改進完善。
“¥”是人民幣的代表符號,我國從1948年12月1日就開始發行紙幣人民幣,是以“元”為單位,而“元”的漢語拼音為 YuAN。
擴展資料:
歷史淵源
大寫金額數字的使用始於明朝。朱元璋因為當時的壹件重大貪汙案“郭桓案”而發布法令,其中明確要求記賬的數字必須由“壹、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為“壹、貳、三、肆、伍、陸、柒、捌、玖、拾、佰(陌)、仟(阡)”等復雜的漢字,用以增加塗改帳冊的難度。後來“陌”和“阡”被改寫成“佰、仟”,並壹直使用至今。
大明政權建立之初規定:每年全國各布致使司、府、州、縣,都要派計吏到戶部呈報地方財政的收支賬目及錢糧數。
各級政府之間及與戶部之間的數字,必須完全相符。稍有差錯,即被退回重報。由於地方與京城相距遙遠,為節省時間,免去路途奔波之苦,各地便帶上了蓋有官印的空白賬冊。
如被退回,則隨時填寫更正。又因為空白賬冊上蓋有騎縫印,不能做別的用途,戶部也就沒有幹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