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程序:
1、向調出方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提出調轉申請,並領取表格;
2、填寫《會計從業資格變更登記表》壹式三份;
3、提報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三張壹寸免冠彩色照片;自備壹張空白磁盤用於備份檔案資料。
4、辦理會計從業資格檔案調轉手續後,在30 個工作日內,到新工作單位所在地區或中央有關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重新辦理註冊登記手續。
5、核準調出的《會計從業資格變更登記表》,壹份寄至調入方省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壹份留存調出方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備查;壹份由當事人攜帶,交調入方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
不過現在基本都普及了網上繼續教育,所以如果妳不打算久居東莞,以後準備回家的話,建議不需要調轉會計證,只是別忘記繼續教育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