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月3日,光環公司從銀行取得期限為1年的借款20萬元。
3)12月3日,光環公司購入單價為38萬元的新機床10臺,已經安裝完畢,款項已開支票付訖。
4)12月5日,光環公司以銀行存款繳納稅金42000元和分配利潤20000元。
5)12月5日,光環公司向銀行借入41000元直接償還到期的應付賬款。
6)12月6日,光環公司因銷售產品使銀行存款增加95000元。
7)12月6日,光環公司接到銀行通知,已用企業存款支付水電費2800元。
8)12月7日,光環公司購進原材料50000元,用銀行存款支付38500元,其余款項暫欠。原材料已經驗收入庫。
9)12月7日,光環公司購入原材料(向新華公司購入甲材料4000千克@20元、向萬隆公司購入乙材料3000千克@15元、向億輝公司購入丙材料5000千克@30元、)。上述材料均已驗收入庫,並以現金支票支付甲、乙材料貸款,丙材料的款項暫欠,運雜費等金額不詳。
10)12月8日,用銀行存款支付前日甲、乙、丙三種材料的運輸費4800元。
11)12月8日,用現金支付前日甲、乙、丙三種材料的搬運費740元,並於當日結轉甲、乙、丙三種材料的采購成本。
12)12月9日,光環公司通過銀行轉賬向本市紅星公司預付10000元的材料采購款。
13)12月10日,倉庫發出下列材料用於生產A、B兩種產品和其他壹般耗用。
生產A產品用甲材料1000千克@20元、乙材料600千克@15元、丙材料2500千克@30元;生產B產品用甲材料1000千克@20元、乙材料400千克@15元、丙材料1500千克@30元;生產車間壹般耗用丙材料200千克@30元;企業管理部門耗用乙材料500千克@15元。
14)12月10日,從銀行提取現金15萬元,以備發放工資。
15)12月10日,用現金15萬元,發放工資。
16)12月16日,按照合同向紅星公司發出A產品8臺@19000元。收回貸款18000元存入銀行,其余貨款暫未收回。
17)12月16日,按合同規定預收七星公司貨款1萬元存入銀行。
18)12月20日,用銀行存款支付企業管理部門辦公費3000元。
19)12月25日,以銀行存款1500元預付下季度的書包雜誌訂閱費。(待攤費用)
20)12月26日,按合同規定向七星公司出售A產品6臺@19000元。沖銷預收款1萬元後,剩余款項已收到存入銀行。
21)12月28日,以銀行存款支付A產品的銷售費用5000元。
22)12月30日,光環公司收到向本市紅星公司預付款項的材料,該批材料的實際買價為28000元,除沖銷原預付款項10000元外,以銀行存款支付買價差額。同時用現金支付采購費用200元。並結轉材料實際采購成本,驗收材料入庫。
23)12月31日,結算生產A產品的職工工資7萬元;生產B產品的職工工資30800元;車間管理人員工資9000元;企業行政管理人員工資40200元。
24)12月31日,按規定計提固定資產折舊額,其中車間使用2萬;行政管理部門1萬元。
25)12月31日,按規定預提企業行政管理部門所使用固定資產的維修費4300元。
26) 12月31日,攤銷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租用辦公用房的租金1400元。
27)12月31日,結轉已全部制造完工驗收入庫A產品的制造成本111000元。(制造費用)
28)12月31日,結轉上述已售A產品14臺的成本15萬元。
29)12月31日,按照銷售收入的10%計算A產品應交的稅金。
30)12月31日,經批準,沒收出租包裝物的押金1400元轉作營業收入。
31)12月31日,企業違反合同,按規定用現金支付1300元罰款。
32)12月31日,結轉各收入、費用類賬戶的余額到“本年利潤”賬戶。
33)12月31日,計算並結轉本月應交所得稅。(所得稅費用、應交稅費和本年利潤)
34)12月31日,結轉應分配的利潤。(利潤分配和應付利潤)
35)計提盈余公積金1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