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會計檔案管理制度》的規定,會計檔案包括會計賬簿,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各種輔助登記簿。
各類會計賬簿年度結賬後,除年夜飯用的外,其他所有賬簿都要進行整理,妥善管理。會計賬簿保存15年,其中現金和存款日記賬保存25年。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檔案部門提出銷毀清單,交財務部門鑒定後,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單,報主管經理和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後銷毀。按規定銷毀會計檔案時,檔案部門、會計部門和審計部門應派人監督監銷。在銷毀會計檔案之前,主管應仔細清點和檢查。銷毀後,應在銷毀清單上簽字蓋章,並將監銷情況書面報告有關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