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第9號——職工薪酬》規定:“對計提依據和計提比例沒有規定的,企業應當根據歷史經驗數據和實際情況,合理估計當期應支付的職工薪酬。當期實際發生額大於預計額的,應補足應付職工薪酬;當期實際發生額小於預計額的,沖減多付的應付職工薪酬。”
當期福利費實際發生額大於預計發生額的,應當補足福利費,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如果當期實際發生額小於預計發生額,沖減多付的福利費,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