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條件
凡符合《會計法》、《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申請會計從業資格的,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壹)堅持原則,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三)具備壹定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技能;(四)熱愛會計工作,秉公辦事。被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符合重新申請會計從業資格條件的,必須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因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汙、挪用公款、職務侵占以及其他與會計職責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五)應屆畢業生可免考《基礎會計》和《會計電算化》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