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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是做什麽的?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依法對銀行業和保險業進行統壹監督管理,維護銀行業和保險業的合法穩健經營,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金融穩定。

1.依法對全國銀行業和保險業實施統壹監督管理,維護銀行業和保險業的合法穩健經營,對派出機構實行垂直領導。

2.對銀行業和保險業的改革開放和監管有效性進行系統研究。參與制定金融業改革發展戰略規劃,參與起草銀行業、保險業重要法律法規和審慎監管、金融消費者保護等基本制度。起草其他銀行、保險法律法規,提出制定和修改建議。

3、根據審慎監管和金融消費者保護的基本制度,制定銀行業和保險業的審慎監管和行為監管規則。制定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各類機構的經營規則和監管規則。制定點對點借貸中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的監管制度。

4.依法對銀行、保險機構及其業務範圍實施準入管理,對高級管理人員進行任職資格審查。制定銀行、保險行業從業人員行為管理規範。

5.監管銀行和保險機構的公司治理、風險管理、內部控制、資本充足、償付能力、業務規範和信息披露。

6.對銀行、保險機構進行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開展風險和合規評估,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機構。

1,辦公廳。負責機關日常運行,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等工作。

2.政策研究局。承擔研究和組織實施銀行業、保險業改革開放政策的具體工作。對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國際銀行保險監管改革發展趨勢、監管方式和運行機制進行系統研究,提出銀行保險監管政策建議。

3.監管部門。起草其他銀行和保險法規。制定相關監管規則。承擔法律審查和法律咨詢服務。承擔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處罰等工作。

4.統計信息與風險監控部。承擔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管統計制度、監管報表的編制和披露以及行業風險的監測、分析和預警。承擔銀行業和保險業的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安全以及信息科技風險監管。

5.財務會計部。承擔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編制系統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建立償付能力監管指標體系並監督實施。監督保險保障基金的使用。

6.普惠金融部。協調推進銀行業和保險業普惠金融工作,制定相關政策、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引導銀行、保險機構向小微企業、“三農”和特殊群體提供金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