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會計主體是指會計工作所服務的特定單位或組織。會計主體可以是壹個企業,也可以是由多個企業組成的集團公司;即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
3.作為會計主體,必須能夠支配經濟資源,並對其承擔法律責任。所有會計主體都應進行獨立核算。會計必須從企業的角度觀察經濟業務,不能與其他會計主體混淆。會計主體假設規定了會計的空間範圍。
不僅如此,政府部門的經濟來源是國家財政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