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盈余公積:國家規定企業必須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盈余公積,提取比例為10%。企業凈利潤和法定比例計提的盈余公積。當法定盈余公積累計金額達到企業註冊資本的50%以上時,可以不再提取。
任意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主要是上市公司按照股東大會的決議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的區別就在於其各自計提的依據不同。前者以國家的法律或行政規章為依據提取,後者則由公司自行決定提取。
盈余公積的提取實際上是企業當期實現的凈利潤向投資者分配利潤的壹種限制。提取盈余公積本身就屬於利潤分配的壹部分,提取盈余公積相對應的資金,壹經提取形成盈余公積後,在壹般情況下不得用於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或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