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會計中分批法的優缺點
采用分批法計算產品成本的企業,雖然各批產品的成本計算單仍按月歸集生產費用,但是只有在該批產品全部完工時才能計算其實際成本。由於各批產品的生產復雜程度不同、質量數量要求也不同,生產周期就各不相同。有的批次當月投產,當月完工;有的批次要經過數月甚至數年才能完工。可見完工產品的成本計算因各批次的生產周期而異,是不定期的。所以,分批法的成本計算期與產品的生產周期壹致,與會計報告期不壹致。 生產費用壹般不需要在完工產品和在產品之間分配 在單件或小批生產,購貨單位要求壹次交貨的情況下,每批產品要求同時完工。這樣該批產品完工前的成本明細賬上所歸集的生產費用,即為在產品成本;完工後的成本明細賬上所歸集的生產費用,即為完工產品成本。因此在通常情況下,生產費用不需要在完工產品和在產品之間分配。 但是如果產品批量較大、購貨單位要求分次交貨時,就會出現批內產品跨月陸續完工的情況,這時應采用適當的方法將生產費用在完工產品和月末在產品之間分配。采用的分配方法視批內產品跨月陸續完工的數量占批量的比重大小多少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