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主體假設是指企業是獨立於其所有者及其他企業之外的個體。之所以會有這樣壹條假設是因為將不同企業的會計信息區分開來有助於更好地做決策。企業個體可以以三種法律形式存在:獨資企業(proprietor-ship)、合夥企業(partnership)以及公司。
拓展:在傳統的工業經濟時代,會計主體的範圍很明晰,壹般表現為獨立核算的企業,也就是"實"的空間,即企業會計只核算企業範圍內的經濟活動,並向各有關方提供相關的會計信息。然而在知識經濟時代,經濟發展日益多樣復雜化,會計主體的典型形態 企業變得越來越模糊。壹方面,在網絡化的經濟中,公司作為會計主體,其外延不斷延伸,產生了¨虛"、"實"兩個並存的空間。傭上公司N的出現,突破了傳統意義上"物理空間"的概念,構成了"媒體空間",使得壹項交易可在瞬間完成,資金也可以瞬時聯結在壹起工作,他們根據業務的需要自由地重構分合,拓展了會計基本假設的領域。
另壹方面,許多上市公司擁有多個子公司,而每個子公司又有許多合資企業、關聯企業和聯營企業。這些企業之間的松散聯盟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通過兼並等手段整合,也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解散聯盟。如何界定這些實體的外延,如何核算和管理這些不確定性的實體;傳統的會計主體假設顯得無能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