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因銷售商品、產品、提供勞務等業務,應向購買單位收取的款項,包括應由購買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負擔的稅金、代購買方墊付的各種運雜費等。應收賬款是伴隨企業的銷售行為發生而形成的壹項債權。應收賬款包括已經發生的和將來發生的債權。前者如已經發生並明確成立的債權,後者是現實並未發生但是將來壹定會發生的債權。
二、應收賬款的法律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令〔2019〕第4號——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
本辦法所稱應收賬款是指權利人因提供壹定的貨物、服務或設施而獲得的要求義務人付款的權利以及依法享有的其他付款請求權,包括現有的和未來的金錢債權,但不包括因票據或其他有價證券而產生的付款請求權,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轉讓的付款請求權。
三、會計分錄是什麽
會計分錄亦稱“記賬公式”,簡稱“分錄”,它是根據復式記賬原理的要求,對每筆經濟業務列出相對應的雙方賬戶及其金額的壹種記錄。
在登記賬戶前,通過記賬憑證編制會計分錄,能夠清楚地反映經濟業務的歸類情況,有利於保證賬戶記錄的正確和便於事後檢查。每項會計分錄主要包括記賬符號,有關賬戶名稱、摘要和金額。
會計分錄分為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簡單分錄也稱“單項分錄”,是指以壹個賬戶的借方和另壹個賬戶的貸方相對應的會計分錄;復合分錄亦稱“多項分錄”,是指以壹個賬戶的借方與幾個賬戶的貸方,或者以壹個賬戶的貸方與幾個賬戶的借方相對應的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