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還股東貸款的會計分錄
1.償還股東貸款的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付款
信用:庫存現金等。
2.股東向公司借款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應付款
3.個人股東向公司借款的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XXX
貸款:銀行存款等。
註: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企業向非金融機構和借款人借款,不在印花稅征收範圍內,公司向股東借款無需繳納印花稅。如果股東無償借錢給公司,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什麽是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付款的含義是指與企業主營業務不直接相關的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應付款和暫收款。在實際操作中,其他應付款包括:企業暫收款、租入固定資產及包裝材料租金、收到的存款、統籌應付養老金、員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等。
其他應付款屬於負債,以及貸款人登記的各類應付款和暫收款,借款人登記的用於還款或核銷的各類應付款和暫收款。月末余額在貸方,表明企業的應付現金余額和暫收款項。本科目應按應付款和暫收款的類別設置明細科目。
其他應收款包括哪些?
1,應收各種賠款和罰款。如因企業財產意外損失應向相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償等。;
2.租賃包的應收租金;
3.應向員工收取的各種預付款,如為員工支付的水電費、應由員工承擔的醫療費、房租等;
4.交押金,比如租包交的押金;
5.其他應收款和暫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