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成本核算中,應該有壹套根據企業生產過程設定的核算方法。如果是定性的,不要隨意更改。這就是對比。比如存貨是按照加權平均法還是其他方法進行核算和歸集,確認後就不應該改變。
3.固定資產折舊最好按照稅法要求做,按照平均壽命法處理。這也符合稅法規定的企業所得稅扣除的要求。
4.新辦企業有壹定的開辦費,應根據企業進入投產日的年份和時間合理分配。壹般不應該超過五年。
很多我就不回答了。這是我個人的看法。